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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区公开选拔党政机关单位空缺领导职位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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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大力选拔优秀人才,不断加强全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龙岗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科级干部任免工作实施细则》规定,经研究,决定公开选拔部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空缺领导职位拟任人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选职位(21个,详见附件1)
二、公选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选拔范围
龙岗区机关事业单位(个别职位的选拔范围放宽到全市企事业单位公选)。
(二)资格条件
本次公选职位的具体要求,详见《龙岗区公开选拔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空缺领导职位一览表》(附件1)。
报考人须具备的一般条件是:
1、报考人需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有胜任拟任职位的组织、协调、管理能力和相应的专业知识、工作经验。
2、参加干部年度考核的干部,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以上。
3、身体健康。
4、年龄和任职时间计算截止2009年6月30日 (最高年龄要求45周岁的,指196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人员;最高年龄要求35周岁的,指197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的人员) 。
(三)不受理下列人员的报名申请:
1、正在承担国家、省重点工程或科研项目的主要技术和管理人员,未经单位或主管部门同意的。
2、正在从事涉及国家安全或重要机密工作的人员。
3、法律、法规规定暂不能流动的其他特殊岗位的人员。
4、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机关和监察部门立案审查的;党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未满的;受过刑事处罚的;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
5、有不符合职务任职要求的其他情况的。
  三、选拔程序和步骤
(一)公布职位和资格条件
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拟定文件下发至各单位,明确有关要求和办法(同时在深圳商报、深圳侨报、龙岗政府在线及龙岗教育信息网发布公选公告信息)。各街道和区直各单位同时在本单位范围内,公布公开选拔职位、拟任职位的资格条件及相关要求。
(二)接受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须在公开报名时间内本人亲自到报名地点报名。报名地点:深圳市龙岗区政府1401室;报名时间:2009年8月6日(上班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龙岗区公开选拔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空缺职位拟任人选报名表》(附件2);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深圳市人才服务中心文凭验证室(市外人员凭当地文凭验证机构)出具的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港澳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名的,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并有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有关证明材料。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的国外学位,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者广东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证书鉴定证明》)、职称证书以及任现职现级文件复印件;
(3)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
(4)参加干部年度考核的干部,须提供单位出具的近五年年度考核等次证明;
(5)近期一寸红底正面免冠彩色相片3张。以上材料如果是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以上材料能用电子版制作的,均要用电子版本制作并一式三份报送(附软盘)。
(三)资格审查
1、区公推公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对报名人选进行初步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
2、区公推公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参加笔试的人员名单。
3、经资格审查后,空缺职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选拔职位的比例不低于6:1时,方可进入笔试程序。如果低于6:1的,相应削减职位或取消该公选职位。
4、经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报名者,由区公推公选工作领导小组发给准考证。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为8月14日,发放地点在区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区政府大楼1416室)。
(四)应试程序和步骤
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运用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委托专业机构命题。
2、加分。具体加分项目为:
(1)近五年年度考核,评为“优秀”等次的年度,每个年度加6分;
(2)近五年获得区委区政府表彰或市组织人事部门与市级部门联合表彰的,每次加2分,获市委市政府表彰或省组织人事部门与省级部门联合表彰的,每次加3分,获省委省政府表彰或国家部委表彰的每次加5分;被市级组织人事部门授予立功嘉奖的,每次嘉奖加3分、立三等功加5分、二等功6分、一等功8分、特等功10分;被省级组织人事部门授予立功嘉奖的,每次嘉奖加5分、立三等功加8分、二等功9分、一等功10分、特等功15分。(此项加分不超过30分)
有加分情况的须在报名时一并报送加分依据材料(原始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验原件)。
3、第一阶段得分。笔试成绩加上加分项目总分的10%得出第一阶段得分。
4、面试。按照人选与选拔职位5:1的比例,根据第一阶段得分情况,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推荐职位的适应程度。
面试委托专业机构命题;考官组一般由7-9人组成,由区组织人事部门领导、空缺职位所在单位领导、相关专家以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代表组成。同一职位的面试由同一面试考官小组负责。计算面试成绩采取去掉一个测评要素最高分、一个测评要素最低分后取平均分的办法。
参加面试的人员名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请于2009年8月21日(星期五)下午4:00时后登录龙岗政府在线网查询。
5、述职和竞岗演说。面试人选全部参加述职和竞岗演说。述职材料必须经考生所在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并加签意见后加盖单位公章,并于8月25日(星期二)前报送区公推公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政府大楼1416室)。
述职和竞岗演说的评委由区分管领导、区组织人事部门领导、空缺职位所在单位领导、相关专家以及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的代表组成,人数一般不少于20人。同一职位的述职演说由同一考官小组负责。计算成绩采取去掉一个最高总分、一个最低总分后取平均分的办法。
6、第二阶段得分。面试得分的50%加上述职和竞岗演说得分的50%,得出第二阶段的得分。
7、公选总分。第一阶段得分的40%加上第二阶段得分60%得出公选总分。
(五)体检
按体检人数与选拔职位数3:1的比例,根据公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公选总分相同的,第一阶段得分高的确定为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到指定地点体检,体检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及近期一寸红底正面免冠彩色相片一张。不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公选资格。如有体检不合格者,按得分情况的排名顺序依次递补。参加体检的人员名单以及相关时间、地点、注意事项请于2009年8月31日(星期一)下午4:00时后登录龙岗区政府在线网查询。
(六)组织考察
1、根据得分情况和体检结果,确定考察人选。每一职位的考察人选与推荐职位数的比例为3:1。
2、区公推公选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成立考察组,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同一职位的考察对象,由同一考察组考察。
3、实行考察预告制。将考察对象的简要情况、考察时间、考察组联系方式等,在考察对象所在工作单位预告。
4、考察采取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进行。
(七)决定任用
区公推公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组织程序,属党群系统科级职位的拟任人选报请区委组织部部长办公会集体讨论作出任用决定,属政府系统职位的拟任人选由区人事局局务会集体讨论作出任用决定。拟任人选需要实行任职前公示和试用期的,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四、纪律和监督
(一)为保证公开选拔工作顺利进行,防止和克服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必须遵守以下纪律:
1、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不准事先内定人选;
2、严格按照工作方案规定的内容和程序操作,不准在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改;
3、报考人员要自觉遵守有关规定,不准弄虚作假,搞非组织活动;
4、有关单位要客观、全面地反映和提供考生的真实情况,不得夸大、隐瞒或歪曲事实;
5、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干部人事工作纪律,特别要严格执行保密和回避制度,不准泄露考试试题、评分情况、考察情况、讨论情况等。
对违反以上纪律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要视其情节轻重追究单位领导和个人责任,直至党纪政纪处分。
(二)区纪委(监察局)全程参与公开选拔工作。区纪委(监察局)要加强对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等各个环节的监督,对公开选拔工作中的违纪行为,调查核实后要按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接受群众监督。考试的相关考试成绩、加分情况、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均在龙岗党建网公布。
五、此公告内容的解释权属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

附件:
1、龙岗区公开选拔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空缺领导职位一览表
2:龙岗区公开选拔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空缺领导职位拟任人选报名表

中共深圳市龙岗区委组织部
深圳市龙岗区人事局
二○○九年八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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