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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从基层公选优秀公务员充实省级机关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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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计划和职位

省级机关从基层公开选调优秀公务员计划为112名。具体职位详见《江苏省从基层公开选调优秀公务员充实省级机关计划职位表》。

二、对象及条件

(一)选调对象

县(市、区)、乡镇(街道)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工作人员)。省法院、检察院、公安厅职位选调对象扩大到省辖市机关公务员。

(二)选调条件

1.符合《公务员法》规定的基本条件;

2.担任科级及以下职务;

3.具有3年及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省选调生需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4.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5.正科级干部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73年1月1日后出生);副科级干部年龄不超过32周岁(1976年1月1日后出生);科员及以下干部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78年1月1日后出生);

6.身体健康。

具体报考职位所需其他条件详见《江苏省从基层公开选调优秀公务员充实省级机关计划职位表》。

三、程序和方法

(一)报名

报名时间:10月8日—17日9:00—17:00。

报名采取网络报名方式,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考人员登录江苏人事考试网站(www.jsrsks.com.cn),点击报名链接,打开报名页面,填报本人的基本信息并上传电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4×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20kb以下)。同时下载《江苏省从基层公开选调优秀公务员充实省级机关报名登记表》,并如实填写。有关职位要求的其它信息,在登记表备注栏中注明。登记表填写后,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将上述经审核盖章的报名登记表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传真至报名点。传真号码:025-86263572、86263573,时间:10月8日—17日9:00—17:00。

(二)资格审查

各选调单位集中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职位条件的,由选调单位与报考人员联络,允许改报其它职位。

选调职位笔试开考比例为5:1。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减少选调计划,直至达到开考比例。减少选调计划仍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取消该职位,由选调单位与有关报考人员联络,允许改报其它职位。

(三)名单公示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名单,于10月19日—23日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www.jszzb.gov.cn)、江苏人事网站(www.jsppd.gov.cn)公示。

公示结束后,符合条件的报考人员,于10月24日—25日,登录江苏人事考试网站(www.jsrsks.com.cn)打印准考证。

(四)笔试

笔试时间:10月26日8:30—11:30。

阅卷结束后,划定最低合格线,并按选调计划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江苏人事网站公布。

(五)面试

面试时间:11月2日8:00。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成绩。在此基础上,按选调计划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

(六)考察

各选调单位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的表现情况进行深入考察。根据考察情况,经选调单位党组(党委)集体研究确定体检人选。

(七)体检

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其中,公安、司法人民警察选调体检工作分别参照公安部、司法部颁发的《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司法行政机关录用监狱劳教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

(八)公示、办理调动手续

根据体检结果确定选调对象,在江苏省委组织部网站、江苏人事网站公示。公示期满后,符合选调条件的,统一办理调动手续。

四、其它事项

报名期间政策咨询电话:025-86263571(10月8日—17日9:00—17:00);监督电话:025-12380。

中共江苏省委组织部
 江苏省人事厅
 200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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