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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宝山区2012年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位竞争性选拔公告

发表时间:2014/4/16 17: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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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宝山区2012年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位竞争性选拔公告

宝山区2012年事业单位科级领导职位竞争性选拔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渠道,集聚推进宝山创新驱动、转型发展的优秀人才,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面向全区竞争选拔部分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
  一、选拔职位,共17个
  (一)事业正科级(4个)
  区委党校教研室主任1名;
  国资委国有(集体)企业党员服务中心主任1名;
  卫生局宝山区妇幼保健所所长1名;
  淞南镇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1名。
  (二)事业副科级(13个)
  发改委节能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
  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副主任1名;
  民政局民政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
  房管局住房保障事务中心副主任1名;
  房管局下属房管办事处副主任1名;
  审计局审计管理与信息中心副主任1名;
  经信委信息化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
  文广局文化馆副馆长1名;
  文广局沪剧艺术传承中心副主任1名;
  淞南镇城乡建设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
  大场镇财经事务管理所副所长1名;
  张庙社区(街道)党员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
  张庙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所副所长1名。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2、在本区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具有上海市城镇户籍。
  3、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国有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年龄一般不超过40岁(1972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的男性可适当放宽。
  5、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考事业正科级职位,应在副科级岗位任职3年及以上或现任正科级职务;报考事业副科级职位,应在科员级岗位任职3年及以上或现任副科级及以上职务。国有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与所报职位要求相当的职务层次和任职年限。
  6、身体健康。
  (二)资格条件
  详见《宝山区2012年事业单位科级领导竞争性选拔职位简章》(见附件)。
  三、选拔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宝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bsq.sh.gov.cn)、宝山党建网(http://www.bsdj.cn/)和宝山人事人才网(http://www.baoshanhr.cn)上发布竞争性选拔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12年7月6日、7月7日、7月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报名地点:宝山区公共人事服务中心 (宝山区友谊支路6号,近宝杨路);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应聘者请带好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簿、专业资格证书及其他必要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每位报考人员可根据自身情况、拟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填报一至两个职位。
  2、资格审查
  区选拔办会同有关单位,按照报名条件要求,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审查的对象发放准考证。报考人员应对报名的个人信息材料负责,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后果自负。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拔职位数之比一般不低于10:1。对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由区选拔办在考试前决定是否取消。如决定取消的,相应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三)统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面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要求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及综合素质。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入围面试人选,面试人选与选拔职位一般为5:1,报名人数较少的一般为3:1。笔试时间以准考证为准。面试主要采用答辩方式,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按笔试、面试3:7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前3名列为考察对象。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四)组织考察
  通过民主测评、个别访谈、征求纪检监察部门意见、实地考察、查阅档案等形式,重点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考察由各职位选拔单位牵头组织,考察对象所在单位配合。考察由职位选拔单位形成书面考察材料。
  (五)审核备案和公示
  各职位选拔单位集体讨论,差额票决拟任人选,并报区选拔办备案。经审核备案同意后的拟任人选在宝山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bsq.sh.gov.cn)、宝山党建网(http://www.bsdj.cn/)和宝山人事人才网(http://www.baoshanhr.cn)上予以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没有合适人选的职位,经区选拔办同意后,该职位可空缺。
  拟任人选如为企业人员的,须进行体检。其他人员由选拔单位决定。体检费用由个人自理。
  (六)办理任职手续
  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按照《上海市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法》与其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并按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内享受相应职务的待遇。试用期满,对其进行综合考核,经考核胜任者正式任职,任职期限从试用期开始计算;不胜任者免去其试任职务,另行安排工作。
  四、监督及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021)56782046,56782307
  传真:(021)56782046,36070511
  监督举报电话:(021)56692083
  地址:上海市宝山区密山路5号A301室 邮政编码:201999
  附:《宝山区2012年事业单位科级领导竞争性选拔职位简章
  点击下载:报名登记表

  相关公告:上海宝山区2012年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处级领导干部竞争性选拔公告
  上海宝山区2012年党政机关科级领导职位竞争上岗公告

宝山区竞争性选拔工作办公室
2012年6月21日

  欢迎符合条件的同志积极参与,踊跃报名。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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