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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共山西长治市委组织部关于从优秀大学生村官中公开选拔科级副职领导干部的公告

发表时间:2014/4/16 17: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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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共山西长治市委组织部关于从优秀大学生村官公开选拔科级副职领导干部的公告

  根据省委组织部《2013年山西省从优秀大学生村官中公开选拔县(市、区)乡科级副职领导干部工作方案》(晋组通字[2013]55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从基层一线竞争性选拔培养党政领导干部的力度,优化基层干部队伍结构,搭建大学生村官的成长平台,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从优秀大学生村官中公开选拔县(市、区)乡科级副职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职位及名额
  全市共选拔25名县(市、区)乡科级副职领导干部,其中乡镇(街道)副职13名;县直事业单位(全额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副职12名。
  二、公开选拔对象和条件
  报考者除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省委组织部统一选聘、在岗且任满一个聘期的大学生村官;
  2、报考乡镇(街道)副职职位的年龄在35岁以下(1977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的);报考县直事业单位副职职位的年龄在40岁以下(1972年10月17日以后出生的);
  3、具有良好的品行、政治素养,工作能力强、勤奋敬业、实绩突出。
  4、报考乡镇(街道)副职职位,现任村(社区)党支部(总支)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的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须为合格以上等次,其他的大学生村官须有一次以上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优秀等次;
  报考县直事业单位副职职位的大学生村官年度考核或聘期考核须为合格以上等次。
  所有报考者只能报考服务所在市的公开选拔职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已被录用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试用期内)的大学生村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的;
  5、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三、公开选拔实施步骤
  (一)推荐报名。报名工作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为了使干得好的大学生村官考得好,真正鼓励大学生村官扎根基层,干事创业,根据大学生村官工作实际情况,本次公开选拔采取组织推荐报名的方式进行,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大学生村官经组织推荐后方可报名参加公开选拔。
  现任村(社区)党支部(总支)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的大学生村官经组织推荐报名,不设推荐比例要求,可报所有职位。
  除现任村(社区)党支部(总支)书记、村(居)委会主任的大学生村官外,符合报考乡镇(街道)副职条件的大学生村官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符合条件数50%的比例经组织推荐报名;符合报考县直事业单位副职条件的大学生村官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符合条件数(除去经组织推荐报考乡镇(街道)副职的大学生村官数)50%的比例经组织推荐报名。
  推荐方法如下:县(市、区)委组织部以县(市、区)为单位按规定比例计算推荐名额,再统筹分配到各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根据分配名额采取组织推荐和群众测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乡镇(街道)党委(工委)根据推荐结果综合被推荐对象的现实表现,集体研究确定拟报名人选,报县(市、区)委组织部审定。
  乡镇(街道)推荐程序为:召开乡镇(街道)党委(工委)扩大会议进行无记名投票,参加人员为乡镇(街道)班子领导成员、站所长、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
  1、报名时间及地点
  2013年10月17日——21日(上午8:00—下午18:00),报考人员到所服务的县(市、区)委组织部干部科报名。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干部科联系电话:
  城 区2239852 郊 区2188932
  长治县5603580 潞城市6779032
  屯留县7528919 长子县8331113
  壶关县8778319 平顺县8923104
  黎城县6565188 襄垣县7229711
  武乡县6382439 沁 县7022670
  沁源县7837595
  2、报名要求
  (1)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照公布的条件和要求填报志愿,经组织推荐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一个相应职位。
  (2)报考人员报名时,需提供有关材料和证件:报考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考资格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名表一式三份(A4纸)和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红底同版照片5张。
  报考资格材料包括:大学生村官现担任所在村(社区)党支部(总支)书记的出具乡镇(街道)任命文件,担任村(居)委会主任的出具当选证书;年度考核、聘期满考核结果为优秀或合格的大学生村官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统一出具考核材料。组织推荐材料由各县(市、区)委组织部统一出具。
  (3)报考人员必须用二代身份证。
  (4)报考人员应如实填写《2013年长治市从优秀大学生村官中公开选拔县(市、区)乡科级副职领导干部报名表》。可从“中国长治政府网(www.changzhi.gov.cn)和长治党建网(www.czdj.changzhi.gov.cn)”下载打印。
  (5)报考人员应对所提交的有关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资格,并追究造假者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资格审查。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对本地报考人员的报考材料、资格条件等进行初审,市委组织部进行复审。
  报名结束后,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于11月6日——7日到各县(市、区)委组织部领取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分为A类、B类,乡镇(街道)副职职位为A类笔试准考证,县直事业单位副职职位为B类笔试准考证。
  考生请保管好自己的笔试准考证,在相关环节按照考试要求,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
  (三)笔试
  笔试分乡镇(街道)副职职位试题和县直事业单位副职职位试题,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报考乡镇(街道)副职职位参加笔试人员的数量与选拔职位名额的比例不得低于10:1;报考县直事业单位副职职位参加笔试人员的数量与选拔职位名额的比例不得低于8:1。达不到规定比例通过减少选拔名额,使报考人数与选拔人数比例达到规定比例,如减少到1个职位仍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则取消该职位的考试。
  1、笔试科目
  乡镇(街道)副职职位试题和县直事业单位副职职位试题均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2、笔试时间和地点
  11月9日 上午9:00——11:30 公共科目
  下午14:30——17:30 专业科目
  具体考试地点将在笔试准考证上注明。
  3、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成绩之和(即:笔试成绩=公共科目成绩+专业科目成绩)。
  4、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由市委组织部于11月22日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
  (四)面试
  面试分乡镇(街道)副职职位试题和县直事业单位副职职位试题,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面试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参加面试与选拔职位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参加面试的考生名单、面试的地点由市委组织部于11月26日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
  1、领取面试准考证
  参加面试考生于11月27日——28日到各县(市、区)委组织部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地点将在面试准考证上注明。
  2、面试时间
  11月30日上午8:30 乡镇(街道)副职职位。
  12月1日上午8:30县直全额事业单位副职职位。
  3、公布面试成绩
  面试成绩由市委组织部于12月4日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
  如果1个职位只有1名考生参加面试,则该考生的面试成绩必须达到或超过本考场单场面试的平均成绩。
  参加面试时,考生须持本人二代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和面试准考证。缺少上述证件或与报名时提交的个人信息不符者,不得参加面试。
  确定面试人员前,如有考生放弃面试资格或因其它原因被取消面试资格的,空缺名额可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2×40%+面试成绩×60%)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体检人选与选拔职位3: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并由市委组织部在新闻媒体上予以公布。
  体检由市委组织部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2013]58号)等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标准组织实施。
  市委组织部将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各有关县(市、区)委组织部具体实施。主要考察德、能、勤、绩、廉等五个方面。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等方式进行。
  面试后因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考察不合格等产生的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六)确定拟任职人选及公示
  县(市、区)委组织部根据考察情况、平时工作表现等,等额提出拟任人选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后,提交县(市、区)委常委会讨论决定。
  县(市、区)委常委会对拟任人选进行讨论决定,并按规定进行公示。
  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履行有关手续。有影响任用问题的,经县(市、区)委组织部调查认定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后取消任用资格,该职位不再递补。
  (七)任职和试用
  新任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内必须在所报考的公开选拔岗位工作,不得借调或调整。试用期满,经考核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办理相关手续,任乡镇(街道)副职同时办理公务员登记、备案工作。考核不合格的,免去试用职务,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本《公告》由市公开选拔县(市、区)乡科级副职领导干部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由市公开选拔县(市、区)乡科级副职领导干部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55--2192521 市委组织部公务员管理科
  监督电话:0355--2112075 市委组织部举报中心
  点击下载:
  2013年长治市从优秀大学生村官中公开选拔科级副职领导干部职位表
  报名表

  2013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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