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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乐山面向全市公选25名科级领导干部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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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破身份地域局限,拓宽“赛场”选拔人才,乐山市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再推新举措。记者昨(20)日从乐山市委组织部获悉,乐山市将统筹公开选拔25名科级领导干部,注重专业、实习考察、全市统筹成为本次公选的最大特点。
本次公选面向全市范围的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工作人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和大学生村干部,高学历人员,公开选拔全市11个县(市、区)副科级领导干部25名,其中部门职位18个,乡镇职位7个。公选将采取“3+3”模式逐轮淘汰。第一个“3”即基本知识、基本能力、专业能力测试;第二个“3”即实习考察、民主测评、综合评价。
针对我市党政干部队伍中专业技术领导干部人才较缺和受身份限制一些企事业单位等体制外的优秀人才难以走上领导岗位的突出问题,这次公选突出选拔专业技术人才。据悉,全市统筹公开选拔25个职位中的18个部门职位,大多数职位对专业知识技能有明确要求,包括统计、化工、体育、传媒、卫生、环境保护、城市规划建设、旅游管理、交通、水务、农村工作经历等,其中金口河区吉星乡副乡长职位明确要求“彝族,会彝语”。
与以往不同的是,本次公选在组织考察程序中新增了“实习考察”一项。每个县(市、区)根据公选职位对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的要求,确定1个及以上职位实行“实习考察”,每个职位取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的前2名作为考察人选,安排到职位所在单位实习锻炼1个月左右,然后采取民主测评和综合评价方式,“PK”确定最为适合岗位要求的人选,以解决公选干部“会考不一定会干”的问题。
记者还了解到,针对过去一职一地开展公选成本过高、质量较低的问题,此次公选采取“五个统一”的方式,即实行市公选办统一公告、统一标准、统一命题和测试、统一程序、统一公布结果,这种规模化、集约化的公选路子,既实现了宏观指导与微观操作的有机统一,又有利于整合组织资源,降低公选成本,提高公选质量。(潘福金 本报记者 杨心平)
乐山市统筹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简章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服务乐山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决定面向全市统筹公开选拔一批科级领导干部。公选工作遵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的要求,坚持党管干部、群众公认、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市委领导下,市委组织部负责宏观统筹和政策指导,各县(市、区)具体实施,实行统一公告、统一标准、统一命题和测试、统一程序、统一公布结果,按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任用。
一、公开选拔的范围、名额
面向全市范围内的各级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工作人员,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和大学生村干部,高学历人员,公开选拔11个县(市、区)副科级领导干部25名,其中部门职位18个、乡镇职位7个。具体职位见附表。
二、报名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基本条件,非公务员还需符合《公务员法》第十一条、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9年8月31日后出生)。
3、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有3年及以上工作年限,且近3年年度考核称职(合格)及以上;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规模以上非公有制企业工作人员应有3年及以上工作年限,且担任中层及以上管理职务2年及以上;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应有3年及以上任职经历;大学生村干部年度考核应为优秀;硕士及以上学位不受工作年限和任职资格的限制。
5、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无违法行为。
6、身体健康。
7、各职位的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8、年龄、任职、工作计算时间,均截止2009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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