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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直属单位公开考试招工作人员的公告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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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国土资源局直属事业单位

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事厅、四川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川人发〔2006〕9号)文件规定,结合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眉山市国土资源局直属事业单位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将于2008年2月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及名额

眉山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矿权交易中心属自收自支事业单位,在编制内面向社会公开考试招聘8名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见《眉山市国土资源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范围

招聘对象为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从事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且符合《眉山市国土资源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有关条件的人员;招聘范围为眉山市常住户口。

(二)报考者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要求;

3、符合本公告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及资格要求(详见《眉山市国土资源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4、符合《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其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报名时间:2008年2月16日-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眉山市人事局考试中心(眉山市人才市场内)。

(三)报名要求:报名时考生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考试招聘的全过程,报考者如弄虚作假或隐瞒有关情况,骗取报名或聘用的,取消报考者的报名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1、考生按照招聘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要求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2、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近期免冠彩照1张;从事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一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由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证明)以及招聘职位要求的其他手续。
3、报名时考生填写《2008年眉山市国土资源局直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资格审查表》并缴纳笔试考务费,每科50元。笔试合格进入面试的人员,须另行缴纳面试考务费80元。
4、机关、企事业单位中的正式在职人员参加本次招考,须出具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手续。

四、资格审查

眉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笔试。

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可减免考试考务费用。在报名缴费时,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审核办理减免考试考务费用。

五、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开考比例为3:1,即招聘岗位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为3:1,达不到这一要求的,根据应聘者意愿进行调整,调整后仍达不到开考比例或没有调整对象的,在征得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由政府人事部门适当降低开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或相应调减、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计划。
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只考《公共基础知识》1科,笔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2、笔试范围。《公共基础知识》笔试的考试范围包括土地管理基础知识、哲学与政治、法律、公民道德建设、四川省省情、公文写作、事业单位管理、时事政治、常识等方面。
3、笔试时间、地点:笔试时间为2008年3月2日。考生于2008年2月29前凭身份证及缴费发票到眉山市人事局考试中心领取准考证。笔试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公布与查分。笔试成绩于2008年3月7日在眉山人才网(http://www.msjob.gov.cn)上公布。对考试成绩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08年3月10日前到眉山市人事局考试中心申请查分,逾期不再受理。查分结果于2008年3月12日在眉山人才网上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方式和主要内容。

面试方式实行结构化面试,采取现场答辩的方式进行。
面试内容包括意愿素质(动机愿望、职业责任感、敬业精神、竞争意识、兴趣爱好等),智能素质(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业务能力、创新能力、组织管理能力、人际协调能力等),人格素质(举止仪表,性格气质等),知识素质(综合知识、专业知识等)和应聘岗位基础理论和应用实践等专业技能知识等方面。
各岗位的专业技能知识主要范围:土地和矿产管理、土地和矿产资源经济理论与应用实践知识

2、面试资格人员确定。根据具体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和参考人员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4的比例确定面试资格人员,达不到这一要求的,在征得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后,由政府人事部门适当降低面试比例,但不得低于1:2。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相同的人员,可一并确定为面试资格人员。通过面试资格审核并按规定缴纳了面试费的面试人员,由眉山市人事局考试中心发给面试通知书。

3、面试时间及地点。面试的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当日,面试人员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面试考场候考。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出现的面试名额空缺不再递补面试人选。
因面试资格审查或缺考出现空缺而产生面试实际比例低于规定比例的,如某招聘岗位实际面试人员未形成竞争(即只有1人参加面试),仍视为有效比例。

4、面试成绩公布。考生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总成绩公布

面试工作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眉山人才网上公布面试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含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及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人员确定

根据各岗位招聘名额,按照各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如考试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员,下同)。

(二)体检标准

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执行。

(三)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由政府人事部门指定到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体检集中地点及人员名单随面试人员考试总成绩公布。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弃权。

(四)复检及递补

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复检由政府人事部门指定到除原体检医院以外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申请复检人员的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因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人员。如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体检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五)体检费用

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报考者本人承担。

七、考核

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具体考核,并对报考资格进行复查。对考核和复查中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或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招考资格且后果自负。由此出现的空额,按参加面试考生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人选进行体检和考核。如所有参加面试的人员综合考核均不合格或无人可递补,不再递补。

八、公示

凡考试、体检、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眉山人才网上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准考证号、考试成绩、拟聘用岗位等,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举报者应书面以真实姓名实事求是地反映问题,并提供必要的调查线索,凡以匿名或其他方式反映的问题不予受理。
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报考或拟聘用条件的,取消被公示人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予聘用,如经核实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被公示人因被举报查实取消拟聘资格后出现的空额不再递补。
经公示无异议者,在公示期满3个工作日内在眉山人才网上公布。

九、办理聘用手续

(一)经考试、体检、考核和公示后确定的拟聘人员由眉山市人事局审核确认。

(二)各拟聘人员审核确认后在政府人事部门规定的时限内(具体时间以书面通知为准)到招聘单位报到,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办理接收聘用及人事代理等手续。

(三)未经用人单位同意,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其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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