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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崇川区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填报说明

发表时间:2014/4/16 17: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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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崇川区公开选拔科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填报说明

  一、报名登记表须按填报说明逐项认真填写,不能遗漏,所填内容要准确无误。

  二、“报考职位”栏需填写本人报名的具体职位,职位要用统一规范的职位名称。报名编号不需填写。

  三、个人基本情况填写说明:

  1.“姓名”栏中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名。

  2.“籍贯”栏中填写祖籍所在地,“出生地”栏中填写干部本人出生的地方。“籍贯”和“出生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江苏南通”、“江苏启东”。直辖市直接填写市名,如“上海”。原“江苏通州”改为“江苏南通”。

  3.“入党时间”栏中填写加入中共的时间。民主党派成员或无党派人士,需在“入党时间”栏中注明民主党派名称或注明无党派,如“九三学社”、“无党派”等,不填写加入民主党派时间;加入多个民主党派的,须如实填写,如“民建、民盟”。是民主党派成员又是中共党员的,在填写党派名称的同时,还要填写加入中共的时间。

  4.“出生年月”、“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要如实填写,应按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的时间填写,不能随意更改。填写时,年份一律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一律用2位数字表示,如“1976.05”。

  5.“健康状况”根据本人的具体情况填写“健康”、“一般”或“较差”;有严重疾病、慢性疾病或身体伤残的,要如实简要填写。

  6.“专业技术职务”栏中,填写主管部门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

  四、学习情况填写说明:

  1.“学历”、“学位”栏分为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两类。

  2.“学历”应填写接受相应教育的最高学历。各类成人高等院校毕业生,应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或经其认可的部门、单位出具的有效学历证明为依据;接受党校教育的,以各级党校出具的有效学历证明为依据。不能随意填写“相当××学历”。

  3.“全日制教育”栏填写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的最高学历;“在职教育”栏填写以其他学习方式获得的最高学历。“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填写与学历相对应的毕业院校、系和专业。

  4.在党校学习获得学历的情况分为两类:一类是国民教育学历,按国民教育学历规定填写。另一类是党校学历,均填入“在职教育”栏,并在研究生、大学或大专学历前加“省委党校”或“市委党校”;函授教育的,在“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目中注明。

  5.1970—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前入学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填写“大学普通班”学历。高中及以下学历,“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不填写。

  6.学历需填写规范的名称“大专”、 “大学”、“研究生”、“省委党校大学”等,而不能填写“本科”、“函授大学”、“党校本科”等不规范名称。学历、学位需分开填写。

  7.获得学历同时也获得学位的,应同时填写,并写明何学科学位。如,通过全日制教育获得了大学本科学历、理学学士学位,就在“全日制教育”栏中填写“大学理学学士”(在一栏中分两行填写)。

学 历学 位

全日制

  教育

大 学

  理学学士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大学××系××专业

在 职

  教 育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8.获得学历但没有学位的或以同等学历攻读并获得学位的,按获得的学历或学位如实填写。如果一个人同时有这两种情况,且分别为其最高学历、学位,则这两种情况均填写。如,通过在职学习,先获得研究生学历(没有学位),后又以同等学历攻读学位,获得了经济学硕士,则在“在职教育”栏中填写“研究生经济学硕士”(在一栏中分两行填写),“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栏相对应地要将两个毕业院校、系及专业填入。

学 历学 位

全日制

  教育

大 学

  工学学士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大学××学院××系××专业

在 职

  教 育

研究生

  经济学硕士

毕业院校

  系及专业

×××大学××系××专业

  ×××大学××系××专业

  9.填写毕业院校名称应与毕业证书一致。

  10.以上学历、学位中,涉及国民教育学历、学位,需有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学历证书、国务院授权的高校或科研机构颁发的学位证书以及按规定应进入个人档案的相关材料;涉及国外学习取得的学历、学位,按其培养规格、学习年限、学业成绩或学分,比照我国高等教育相应层次的培养要求,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证;涉及党校学历需有党校颁发的学历证书以及按规定应进入个人档案的相关材料。

  五、任职及工作经历情况填写说明:

  1.“工作单位及职务”栏中应填写全称或规范的简称及干部担任的主要职务。

  2.“任现职时间”栏填写担任现职级最早领导职务的时间。以主管单位认定的时间为准。

  3.“单位性质”栏,根据本人所在单位的性质填写“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企业”等。

  4.“简历”从大、中专院校学习时填起,简历的起止时间填到月(年份用4位数字表示,月份用2位数字表示),前后要衔接,不得空断(因病休学、休养、待分配等都要如实填写)。在大、中专院校学习的经历,要填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在某院校某系某专业学习,院校、系及专业要填写毕业时的名称。参加过党校或行政学院学习三个月以上的,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临时离开工作单位连续半年以上及到基层挂职锻炼的,均应在本简历段后注明;上述情况跨两个及两个以上简历段的,应在该经历结束所在简历段后另起一行注明。工作简历要按照干部在不同时期所担任的职务和工作单位的变动情况分段填写。地名或行政区划发生变化的,填写当时的地名或行政区划名称。工作单位和职务要写规范的简称。

  六、奖惩、考核情况填写说明:

  1.“奖惩情况”栏,填写受县(市区)级及以上的奖励和记功(含县市区级条线表彰)情况,并注明奖励时间;受处分的,要填写何年何月因何问题经何单位批准受何种处分,何年何月经何单位批准撤销何种处分。没有受过奖励和处分的,要填“无”。

  2.“年度考核结果”栏中填写2008年以来的年度考核情况。

  七、家庭情况、联系方式填写说明:

  1.“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栏,主要填写干部本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的有关情况。亲属中现任或曾担任过副处级(军队副师职)以上领导职务的人员以及重要海外关系也要如实填写;已去世的,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称谓的写法要规范:配偶为妻子、丈夫,子女为儿子、女儿,父母为父亲、母亲。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要填写填表时的真实情况。称谓、姓名、年龄、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要填写准确。

  2.“家庭住址”栏填写本人住宅地址,地址要详细、准确。

  八、审查情况填写说明:

  1.“所在单位党组织资格初审意见”由所在单位或部门党组织在认真审查个人所填写栏目准确、真实的基础上,由分管领导注明“情况属实,同意报名”,并加盖单位党委(党组)印章。

  2.“资格审查结果”栏不需要填写,由区竞选办根据资格审查情况填写。

  九、报名登记表格式要求:

  1.报名登记表统一用A4纸打印,呈报材料用WORD文字处理系统打印。

  2.报名登记表表内内容字体为“小四号方正仿宋简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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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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