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治理工程
运行管理准备工作报告
一、工程概况
1、大汶河基本情况
大汶河系黄河下游最大支流,是我市的大型防洪除涝骨干河道之一,也是全省的大型河道之一。发源于沂源县、莱芜市、新泰山区,源头在沂源县松崮山南麓沙崖子村,流经莱芜市、泰安市、济宁市九个县市区,于东平县马口村注入东平湖。全长208.20公里,流域面积8536.50平方公里。大汶河防洪保护范围涉及泰安、济宁两市的八个县(市、区),保护面积2000平方公里,保护人口236万人,保护范围内有宁阳、汶上、济宁、兖州等县以上城镇,另外还有济北煤田、津浦铁路、104国道、京福高速公路、京沪高速公路等重要工矿企业和交通设施。
大汶河由泰安市直接管理的河段长197.55公里,其中:北支牟汶河自泰莱边界至汶口坝长58.37公里,南支柴汶河自淞河与渭水河交汇处至汶口坝长77.88公里,干流自汶口坝至戴村坝长61.3公里。两岸共有堤防137公里,沿河排涝涵闸76座。
大汶河因接纳山洪,水流湍急,在转弯迎流处形成多处险工,主要险工有19处,全长29.06Km,挑流坝25座,长2.1Km。大汶河防洪任务为防御7000m3/s洪水,由于河床淤积抬高,糙率增大,致使行洪能力普遍降低,大部分堤段超高不足,堤身单薄,仅能达到防御5000m3/s洪水标准,严重危及大汶河防洪安全。因而急需对大汶河进行全面综合治理。
2、项目立项、完成概况
1995年12月31日,山东省计划委员会以鲁计农(基)字[1995]第972号文,对《泰安市大汶河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了批复,并批准立项。1996年10月11日省水利厅以鲁水勘字[1996]40号文对《泰安市大汶河防洪治理工程初步设计》作了批复,批准投资8000万元,分期实施,其中省投资3200万元,其余由市、县两级自筹解决,明确工程建设项目内容。2006年7月24日,山东省水利厅以鲁水勘字[2006]28号文《关于泰安市大汶河防洪治理工程变更设计的批复》同意因河床演变变更部分工程建设内容。
大汶河防洪治理工程自1997年10月开始实施,共分六期,工程于2005年7月竣工,共完成险工护砌14.5公里,围庄堰维修0.7公里,涵闸26座,复堤111.56公里,防汛公路12.321公里,北滕村防汛桥及水文站迁址,9座挑流坝加固,堤防防渗工程10000平方米,标准化堤防建设15.3公里,汶口坝改建,护堤与管理房建设等内容。
二、管理单位筹建及参与工程建设情况
1、政府参与工程建设情况
市政府为加强大汶河防洪治理工程的领导,确保施工任务按期完成,成立了大汶河防洪治理工程指挥部,并明确指挥部领导成员,各县市区也相应成立了工程指挥部。市县两级工程指挥部主要作用是协调关系及筹措资金。指挥部设办公室,办公室地点设在市大汶河管理局及各县市区河道管理局,办公室的职责就是按照各自工程指挥部的要求,全面负责工程项目的建设与管理,完成项目的招标、投标情况报告,质监申请开工报告,施工计划等前期准备工作,完成建设管理,质量监督检查,资金拨付与管理,委托监理等工作,组织完成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工作,完成施工合同、监理合同、设计合同等合同的签定工作,完成各类统计报表工作。办公室下设秘书科、工程科、财务科。秘书科负责日常行政、文秘、宣传、后勤等工作,工程科具体负责工程施工技术规范、质量监督、技术指导等技术管理工作,财务科具体负责工程经费拨付、结算、后勤供应等工作。
2、管理单位参与工程建设情况
泰安市大汶河管理局的前身为大汶河管理处,成立于1963年,1989年升为副县级单位,按照泰政办发〔2001〕27号文的规定:市大汶河管理处为市水利与渔业局派出的河道管理机构,代表市水利与渔业局行使所在河道的水行政主管理职能。2004年9月升为正县级单位,职能、编制及隶属关系不变,下辖六个县市区河道管理局,具体负责河道日常管理工作。
泰安市大汶河管理局作为项目法人,在项目建设期间主要工作内容是:(1)协调工程建设资金到位;(2)建设用地征用;(3)组织招标设计;(4)组织项目招标;(5)签定施工图设计合同;(6)工程报建,办理投资许可证;(7)组织编制实施工程总计划;(8)负责工程管理和档案管理工作;(9)进行工程决算、完成工程竣工验收的各项准备工作。
大汶河管理局在本工程建设期间从开工手续、招投标、前期工程建设到资金到位协调、工程实施,均按国家规定要求,按上述工作内容认真地履行了项目法人的职责。到目前为止,大汶河管理局及时解决了工程施工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据不完全统计,在工程建设期间,主持的各类型生产、技术、协调、验收、研究及布置工作等会议近百次,参加了所有监理主持的各类型生产协调会;编制与颁发了各种规章制度、办法、细则,及时审查和批复了施工单位报送的有关工程计划措施,专题技术问题的报告;及时决策了工程建设过程中的重大技术问题,起到了项目管理的核心作用。
各县市区河道管理局具体负责施工组织、地方自筹资金的筹集、地方关系的协调处理,并各级参与了工程建设的质量监督工作。大汶河防洪治理工程建设期间,市大汶河管理局和各县市区管理局分别抽调技术骨干到各个工地把质量,促进度。
三、工程初期运行情况
北滕村防汛桥的建成,满足了该区域大汶河防汛抢险的需要,同时方便了岱岳区交通运输和群众通行,为促进房村、良庄、汶口、马庄等乡镇的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临汶水文站迁站实行桥测后,极大改善了水文测报条件,提高了水文测验设施抗御洪水的能力,提高了水文自动化测报水平,同时也减轻了职工劳动强度,减少了不安全因素。大汶口水文站自正式观测以来,圆满完成了防汛测报任务。其中完整测下了2001年“8.4”大洪水和2003年“9.4”洪水,为东平湖及琵琶山大坝抗洪抢险提供了准确可靠的水文情报。
大汶河防洪治理工程经受住了1998年至2006汛期洪水的考验,尤其是经受住了2001年“8.4”、2003年“9.4”和2005年“7.2”暴雨洪水的考验,如没有这些工程的保护,2001年和2003年的洪水将导致大汶河两岸险情不断,防不胜防。
大汶河防洪治理工程不仅有效地提高了大汶河防洪能力,具有较高的经济、社会、环境效益,而且每一期建设都体现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的原则。如第五期工程四个县市区的标准化堤防建设,共栽植蜀桧、垂柳、蜀桧球、冬青球等高规格的观赏树木8000余棵,高标准、高质量、高起点建设,开创河道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新局面,成为大汶河上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再如,六期工程结合汶口坝改造,对坝区环境进行了建设,进行库区清淤,修筑湖心岛,填筑堤后洼地。该工程为防洪度汛争取了主动,汶口坝处的设计和校核洪水位比改建前分别降低了0.68米和0.43米,大大减轻了上游两大支流的防洪压力,而且,坝前形成千亩水面近百万库容,两岸发电机组满负荷运转。大汶口水上公园已具雏形,为将来进一步开发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该工程是可持续发展观在水利工程建设中的具体应用,充分体现了水利工程建设的有机结合,是可持续发展观念下水利工程建设的一个成功模式。改建后的汶口坝真正成为以防洪为主,兼顾灌溉、冲沙、截流调蓄、发电、旅游的多目标开发的水利枢纽工程。
四、对工程建设的建议
(一)建立健全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制。
(二)建设一支高效、负责的管理队伍。
(三)落实专项管理资金。
(四)制订完善的管理维修计划。
五、运行管理
(一)工程移交
1、北滕村防汛桥
该桥为防汛抢险兼交通运输桥,为便于管理,更好地为当地经济发展服务,拟将该桥交由岱岳区人民政府管理,并行文上报省水利厅,省厅以鲁水建字〔1999〕9号“关于泰安市大汶河综合治理北滕村防汛公路桥工程交接及管理问题的批复”作了明确批复,同意将北滕村防汛桥交由岱岳区人民政府管理,并承担管理维修费用,服从市防指和大汶河防指的指挥调度,保证该桥在汛期能够满足防汛工作的需要。
2、汶口橡胶坝
汶口橡胶坝交由泰安市大汶河管理局,由于该坝分南北两坝段,分别位于岱岳区和宁阳县界内,具体日常管理,南段坝移交给宁阳县东引汶灌溉管理所运行管理,北段坝移交给泰安市大汶河水力水电有限公司运行管理。同时制定了《大汶河汶口橡胶坝运行与管理》的规定,并同二单位鉴定了运行管理协议。要求必须服从市防指和大汶河防指的指挥调度,确保防洪安全。
3、临汶水文站迁址工程按照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性质,交由泰安市水文局负责管理。
4、其他防洪工程
主要包括复堤、涵闸、险工、挑流坝、标准化堤防、防汛公路、管理房等工程,通过单位工程验收后,分别按工程位置所在地移交给相应的河道管理单位进行管理,并落实了运行中的维护和管理措施,确保工程安全,切实发挥防洪效益。
(二)建章立制
为加强大汶河防洪治理工程的管理,克服防洪工程重建轻管的倾向,切实发挥好已建工程效益,促进工程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市大汶河管理局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大汶河防洪治理工程实际情况,制订发布了工程管理规程、工程管理标准等,并下发各县市区河道管理执行。各县市区河道管理局也根据各自管辖范围内工程的实际,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
(三)建立健全管护队伍
根据大汶河河道专管与群管相结合的实际,由市大汶河管理局制定《泰安市河道护堤员管理考核办法》,由县市区河道管理局负责招聘群众护堤员,签订管护合同,按照有关规范和管护标准要求,管护堤防工程、险工险段、涵闸、拦河坝等防洪工程,并明确规定报酬与管护好坏情况挂钩,实行考核和淘汰机制。从而加强了河道防洪工程的管护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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