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事局 重庆市财政局
2008年面向全市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财政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才队伍结构,经研究决定,市财政局面向全市公开选调部分工作人员。
一、选调岗位及名额
重庆市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与机关国库处合署办公)选调工作人员6名。
二、选调范围
全市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或参照公务员登记的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国家承认的财政、财务、会计、金融、审计等经济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人员。
(二)2年以上工作经历。
(三)年龄30周岁以下(1978年8月1日以后出生)。
(四)参加工作以来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五)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六)身体健康。
硕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到33周岁以下(1975年8月1日以后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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