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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开选拔市经济信息化委总工程师公告

发表时间:2014/4/16 17: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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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开选拔市经济信息化委总工程师公告

  为加快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和渠道,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市委同意,面向全国公开选拔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总工程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工程师职位说明
  本职位在主任领导下进行工作。
  1、负责实施产业和信息化领域引进消化吸收重点攻关项目和技术创新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审定关键性的工程技术措施。负责开展有关技术交流与合作。
  2、参与制定产业和信息化发展战略及中长期规划。组织研究解决重点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涉及的重大工程技术问题,以及国内外产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技术发展动态并提出政策建议。
  3、协助推进产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技术创新、技术进步和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协助做好产业和信息化领域的质量管理,以及产业和信息化领域品牌建设工作。
  4、协助审查产业和信息化领域的国家级、市级重大项目和技改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及技术论证。
  5、参与高新技术产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推进等日常工作,参与审订产业和信息化重要技术规范和标准。
  6、完成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报名条件
  党政机关、大中型企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及其他事业单位的干部、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务员法》规定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及如下资格条件者可以报名。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理工科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有大中型企业专业技术领导工作经历,或熟悉、掌握高新技术产业化相关领域专业或技术的;
  3、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任正处级领导职务3年以上,或大中型企业任中层以上管理岗位3年以上;
  4、年龄在50周岁以下(1959年7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三、报名及有关要求
  1、报名时间:2009年7月27日至8月10日。
  2、网上报名网址:www.21cnhr.com(21世纪人才网)
  3、报名的有关要求:
  网上报名时须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于三日之内将以下材料寄至上海市大沽路100号,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工作党委干部处。邮编:200003。(1)工作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1份;(2)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能够说明工作经历等相关材料证明复印件1份(如有获奖成果,或是回国留学人员,请一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3)本人近期同底二寸彩色证件照3张。
  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考资格。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21—1238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公选办负责解释。市公选办联系电话:021—23113885,021—23113889。

  上海市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7月27日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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