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天津市2010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公告

发表时间:2014/4/16 17: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天津市2010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部署要求,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天津市委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拔344名局处级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和数量 
  (一)公开选拔局级职位(34个) 
  面向全国公开选拔职位9个:天津城市建设学院院长、天津市人民政府口岸服务办公室副主任、天津市旅游局副局长、天津社会科学院副院长、天津市农业科学院副院长、天津农学院副院长、天津国际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天津出版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各1名。 
  面向全市公开选拔职位20个:中共天津市委研究室副主任、天津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天津市商务委员会副主任、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熟悉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区政府副区长、熟悉综合经济和招商引资工作的区政府副区长、天津港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天津东疆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天津东疆港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天津滨海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天津市滨海新区中心商务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天津临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天津海事法院副院长、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副主任、天津农商银行副行长、天津投资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天津市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津市物资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天津农垦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天津百利机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济师、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各1名。 
  面向全市非中共党员干部公开选拔职位5个:天津市司法局副局长、天津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天津商业大学副校长、天津外国语大学副校长、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副校长各1名。 
  (二)公开选拔处级职位(310个) 
  处级职位共310个,面向全市公开选拔,部分职位面向本地区、本系统公开选拔。其中,市部委办局职位66个、市属企事业单位职位93个,区县乡镇街道、部委办局、所属企事业单位职位151个。具体是: 
  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2个)天津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调研处处长、中共天津市委宣传部宣传教育处副处长各1名;中共天津市委研究室(2个)经济处副处长、综合处副处长各1名;中共天津市委信访办公室、天津市人民政府信访办公室(2个)秘书处副处长、来访接待处副处长各1名;中共天津市委党史研究室(1个)研究处副处长1名;政协天津市委员会机关(1个)副处长1名;九三学社天津市委员会(1个)副处级领导干部1名;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个)政策研究室副主任、社会发展处副处长、财政金融处副处长各1名;天津市科学技术委员会(2个)办公室副主任、天津市翠屏湖科学园副主任各1名;天津市公安局(5个)内设机构副处级领导干部5名;天津市民政局(1个)天津市听力障碍康复中心党支部副书记1名;天津市司法局(1个)天津市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1名;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地方税务局)(2个)综合规划处副处长、天津市财政科学研究所(天津市税收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各1名;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个)天津市外国专家局综合处处长1名;天津市规划局(1个)机关服务中心副主任1名;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1个)天津市房屋安全鉴定检测中心(天津市房屋修缮工程定额管理中心)副主任1名;天津市水务局(天津市引滦工程管理局)(5个)北三河管理处副处长、海堤管理处副处长、引滦工程隧洞管理处副处长、引滦工程尔王庄水库管理处副处长、引滦工程管理处副处长各1名;天津市文化广播影视局(天津市文物局)(2个)科技处副处长、天津市艺术研究所副所长各1名;天津市卫生局(2个)天津市第四中心医院纪委书记、天津市南开医院纪委书记各1名;天津市审计局(1个)审计业务副处长1名;天津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1个)副处长1名;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3个)河东分局副局长、武清分局副局长、宁河分局副局长各1名;天津市统计局(1个)办公室副主任1名;天津市质量技术监督局(1个)质量监督处副处长1名;天津市旅游局(1个)研究室副主任1名;天津市新闻出版局(天津市版权局)(1个)出版产业发展处副处长1名;天津市体育局(1个)天津奥林匹克中心体育场副场长1名;天津市海洋局(1个)海域管理处副处长1名;天津市人民政府口岸服务办公室(1个)科技信息处副处长1名;天津市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局(2个)经济合作处副处长2名;天津市粮食局(1个)中国天津粮油批发交易市场结算部副部长1名;天津市监狱管理局(1个)生活卫生处副处长1名;天津市劳动教养管理局(1个)天津市渔山劳动教养管理所副所长1名;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7个)市级法院(包括高院、一中院、二中院和海事法院)审判业务部门副处级领导干部7名;天津市人民检察院(3个)检察技术处副处长、第一分院二审监督处副处长、第二分院控告申诉检察处副处长各1名;共青团天津市委员会(2个)权益部副部长、研究室副主任各1名;天津市妇女联合会(1个)实业发展部副部长1名;天津市残疾人联合会(1个)信息中心主任1名;天津市农业科学院(1个)天津市园艺工程研究所副所长1名;天津农学院(2个)系副主任2名;天津市市政公路管理局(1个)天津市高速公路管理处副处长1名;天津市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1个)天津市地矿局测试中心副主任1名;天津华北地质勘查局(1个)地质研究所副所长(天津市海洋地质勘查中心副主任)1名;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1个)办公室副主任1名;中共天津市委支部生活社(1个)副总编辑1名;天津市科学技术协会(1个)天津市科协反邪教协会办公室副主任1名;天津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天津市政府投资项目评审中心)(1个)市场部副部长1名;天津市信息中心(1个)副总工程师1名;天津大学(3个)国际教育学院副院长、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学科研副院长、药物科学与技术学院副院长各1名;天津医科大学(3个)医学人文学院院长、财务处副处长、审计处副处长各1名;天津财经大学(2个)图书馆馆长、基建资产管理处副处长各1名;天津中医药大学(2个)图书馆副馆长、中医药博物馆馆长各1名;天津理工大学(2个)自动化学院副院长、基建处副处长各1名;天津工业大学(2个)经济学院院长、审计处副处长各1名;天津科技大学(1个)校办产业发展中心副主任1名;天津商业大学(2个)财务会计学院院长、相关专业学院院长各1名;天津外国语大学(1个)国际交流学院院长1名;天津音乐学院(1个)艺术管理系副主任1名;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2个)社会科学部副主任、艺术学院副院长各1名;天津城市建设学院(2个)党委宣传部副部长、后勤管理处副处长各1名;天津广播电视大学(3个)经管学院院长、高职学院院长、教务处副处长各1名;天津农垦集团总公司(2个)天津海河乳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津市农工商津港公司副总经理(天津市北大港农场副场长)各1名;天津市冶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1个)重型机械制造有限公司总工程师1名;天津百利机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1个)办公室副主任1名;天津中环电子信息集团有限公司(2个)投资发展部部长、中环天仪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各1名;天津市一轻集团(控股)有限公司(3个)财务副总监、副总经济师、下属生物食品企业营销经理各1名;天津市二轻集团(控股)有限公司(2个)外经部副部长、天津市家具五厂有限公司营销副经理各1名;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公司(1个)资产管理部副部长1名;天津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1个)天津生物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副院长1名;天津汽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2个)办公室副主任、天津拖拉机制造有限公司总会计师各1名;天津天铁冶金集团有限公司(天津铁厂)(1个)企划处副处长1名;天津钢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个)财务部部长、法律事务部部长各1名;天津钢铁有限公司(2个)企管部副部长、财务部副部长各1名;天津金耀集团有限公司(2个)市场部部长、工程部部长各1名;天津投资集团公司(1个)天津津投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天津市津能投资公司(1个)天津市津能电池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名;天津市建工集团(控股)有限公司(1个)天津市建筑工程职工大学副校长1名;天津市建筑材料集团(控股)有限公司(2个)资产运作部副部长、环渤海金岸集团副总经理各1名;天津城建集团有限公司(2个)所属公司总经济师、总会计师各1名;天津一商集团有限公司(4个)资产管理部副部长、人力资源部副部长、天津文化用品商贸有限公司业务副经理、天津一商友谊股份有限公司业务副经理各1名;天津二商集团有限公司(1个)起士林大饭店副经理1名;天津市物资集团总公司(1个)资产部副部长1名;天津市旅游(控股)集团有限公司(2个)党委宣传部部长、投资发展部副部长各1名;中国天津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公司(2个)贸易公司总经理、财务部副部长各1名;天津市粮油集团有限公司(2个)企业发展策划部副部长、人力资源部副部长各1名;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个)营销中心副总经理1名;天津住宅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个)经营管理部部长1名;天津市公共交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1个)天津市九州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销售副总经理1名;天津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1个)天津市管道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总工程师1名;天津市房地产开发经营集团有限公司(6个)党委工作部副部长、天津市天政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天津政通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天津天房津滨新城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各1名,天津市房地产开发经营集团子公司党组织负责人2名;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4个)天津市海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天津市地下铁道运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津铁路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各1名;天津市房地产信托集团有限公司(1个)天津市美都大酒店党支部书记1名;滨海新区(13个)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审计局局长、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会主席、天津滨海技能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贸易发展局副局长、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外事局副局长、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财务中心副主任、天津泰达有线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津港保税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副局长、天津港保税区审计局副局长、天津港保税区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天津滨海旅游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发展局副局长、天津滨海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产运营管理岗、天津滨海新区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天津滨海黄港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各1名;和平区(10个)区委研究室副主任、区政府研究室副主任、区金融服务办公室副主任、区商务委员会副主任、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各1名,区重点中学副校长5名;河东区(11个)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委研究室副主任、区政府研究室副主任、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区合作交流办公室副主任、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区金融服务办公室副主任、共青团河东区委员会副书记、区职工大学副校长各1名,市重点中学副校长2名;河西区(11个)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局)办公室主任、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区卫生局副局长、区文化局副局长、区审计局副局长、区司法局副局长、区市政工程管理局副局长、共青团河西区委员会副书记各1名,街道副职3名;河北区(10个)区委、区政府工作部门副处级领导干部7名,街道副处级领导干部3名;南开区(7个)区审计局副局长、区司法局副局长、区文化和旅游局副局长、区房管局副局长、共青团南开区委员会副书记各1名,街道办事处副主任2名;红桥区(10个)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区财政局副局长、区体育局副局长、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共青团红桥区委员会副书记各1名,街道副处级领导干部4名;东丽区(4个)区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共青团东丽区委员会副书记、天津市第一百中学副校长、区职业教育中心学校副校长各1名;西青区(5个)区工业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区市容和园林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区卫生局副局长、区金融服务办公室副主任、区司法局副局长各1名;津南区(10个)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各1名,副镇级领导干部8名;北辰区(8个)区财政局副局长、区合作交流办公室副主任、区金融服务办公室副主任、区人民法院政治处主任、区人民检察院政治处主任、区新闻中心副主任、区建设开发服务中心副主任(职位一)、(职位二)各 1名;武清区(10个)区统计局副局长、区科学技术协会副主席、杨村一中副校长、区成人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天津京滨工业园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津自行车王国产业园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津武清汽车零部件产业园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津地毯产业园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各1名,乡镇副乡镇长2名;宝坻区(12个)区委研究室副主任、区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区统计局副局长、区教育局副局长、共青团宝坻区委员会副书记各1名,乡镇街道副职(职位一)、(职位二)各3名;蓟县(10个)县委老干部局副局长、县科学技术委员会副主任、县体育局副局长、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天津黄崖关长城风景游览区管理局副局长、天津八仙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各1名,乡镇副乡镇长4名;静海县(10个)县政府法制办公室副主任、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副局长、县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县规划局副局长、县统计局副局长、县审计局副局长、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共青团静海县委员会副书记、瀛海学校副校长各1名;宁河县(10个)县委党校副校长、县司法局副局长、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县贸易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乡镇副乡镇长(职位一)、县妇联副主席、县中等专业学校副校长、县中医医院副院长各1名,乡镇副乡镇长(职位二) 2名。
  二、参加公开选拔的范围和条件   
  报名人员一般应是符合条件的天津市公务员和参照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中央驻津单位干部;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部分职位面向全国。报名人员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还需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任职资格。报考天津城市建设学院院长职位的,详见该职位资格要求。   
  报考副局级领导职位和市管企事业单位副职领导职位的,应现担任副局级职务;或担任正处级职务满1年,即2009年7月(含)以前任职;或担任副处级领导职务满4年,即2006年7月(含)以前任职。   
  报考正处级领导职位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相应领导职位的,应现担任正处级职务;或担任副处级职务满1年;或担任正科级职务满4年。报考副处级领导职位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相应职级领导职位的,应现担任副处级职务;或担任正科级职务满1年;或担任副科级职务满4年。   
  在企事业单位工作的报名人员,应当具有与所报职位要求相当的任职资格。   
  2. 年龄条件。报考副局级领导职位和市管企事业单位相应职位的,正处级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即1960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副处级领导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即1965年8月1日(含)以后出生,报考面向非中共党员职位的副处级领导干部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报考处级领导职位和企事业单位相应领导职位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3.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   
  5.专业性较强的职位,要符合职位所需的专业方面的要求。   
  6.具体报考资格条件详见该职位的职位资格要求(登录天津公选网查阅),职位资格要求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报考者为“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的,不受上述资格条件限制。   
  三、公开选拔的程序   
  公开选拔工作主要包括动员与发布公告、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与确定考察对象、组织考察、提出任职人选、决定任用、任职谈话、岗前培训等十个程序。   
  (一)动员与发布公告   
  召开天津市2010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动员部署会议,下发公开选拔有关文件。之后,在天津日报、今晚报、天津电视台、天津广播电台、天津公选网、北方网、天津人事信息网等媒体发布公开选拔公告。   
  (二)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时间从8月3日9:00开始,至8月9日18:00结束。每人限报1个职位。   
  个人报名。符合条件的个人可登录天津公选网(www.tjgxw. gov.cn)报名。   
  组织推荐报名。各单位党组(党委)动员并推荐本单位符合条件的人员网上报名。   
  局级职位的报名咨询点设在天津北方人才港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C座5楼),负责接受电话咨询。公开选拔政策咨询电话:(022)83608101-03,网络技术咨询电话:(022)83608104-06,设各局级职位的报名咨询电话(登录天津公选网查阅),咨询时间为:每天9:00—12:00;14:00—18:00。   
  各公选处级职位的单位,设置本单位职位的报名咨询点和咨询电话(登录天津公选网查阅)。       
  2.资格初审。市公选办公室组织有关单位对报考副局级以上职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各处级职位公选单位分别对报考处级职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经资格初审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公开选拔职位的比例不低于8:1。如达不到规定的人数比例,取消该职位公开选拔,相应报考人员可以调剂到其他职位参加竞争。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拔全过程,报考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填写个人信息,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选资格。   
  3.笔试通知。报名结束后,市公选办公室在天津公选网发布资格初审结果和笔试通知,通过资格初审的报名人员,登录天津公选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进入面试的应试者,仍继续使用此证)。   
  (三)笔试   
  公开选拔笔试,按照《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纲》的有关规定和要求,主要测试应试者担任领导职务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8月21日、22日,市公选办公室会同有关单位分别组织公开选拔局处级职位笔试。   
  1.局级职位。笔试包括公共科目、专业科目考试和人机对话测评(或案例分析测试)。报考市管企事业单位职位的人员不参加人机对话测评,参加统一组织的案例分析测试。   
  笔试成绩按公共科目占40%、专业科目占45%、人机对话测评(或案例分析测试)占15%计算。   
  2. 处级职位。按照党政、乡镇街道、企业、高校、其他事业、群团等6类职位分类命制试题,不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不进行人机对话测评(或案例分析测试)。   
  3. 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市公选办公室适时在天津公选网发布笔试成绩,每个职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前5名的,自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工作证、准考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资格条件所要求的任职资格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局级以上获奖证书及复印件(1份),发表的专著和在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等,分别到指定的局处级公选职位报名咨询点接受资格复审,并提交本人近3年的工作业绩报告(具体要求详见天津公选网上的有关通知)。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9月4日、5日,市公选办公室会同有关单位,分别组织公开选拔局处级职位面试。   
  局级职位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资历评价等方式。面试成绩按照半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资历评价6:3:1的比例计算。   
  处级职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资历评价等方式。面试成绩按照结构化面试、资历评价9:1的比例计算。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出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的第7个工作日,在天津公选网上统一发布。   
  (五)体检与确定考察对象   
  每个职位综合成绩前3名的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在天津公选网和本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在现在单位工作不满2年的,还应到其原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可根据该职位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省略笔试、面试环节,直接进入组织考察程序。   
  (六)组织考察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建考察组,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和心理素质进行全面考察。组织考察主要包括考察预告、民主测评、业绩公示、考察谈话等环节。   
  (七)提出任职人选   
  根据组织考察情况,提出拟任职建议人选。   
  (八)决定任用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履行任职程序。对拟任职人选,通过适当方式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7天。对拟任局级领导干部人选在天津日报、天津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履行任职手续。如经研究无合适拟任人选的,该职位可空缺。   
  选拔结果统一公布。对决定任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九)任职谈话   
  与新任职的领导干部进行任职谈话。   
  (十)岗前培训   
  对新任职的领导干部进行岗前培训。 
四、公开选拔的组织机构   
  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在市委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天津市2010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公选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开选拔的组织实施工作。各公选职位单位分别成立公开选拔工作领导机构,做好公选组织实施相关工作。  
  五、公选监督及联系电话  
  为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成立公开选拔工作监督组,对这次公开选拔工作的全过程实施监督。  
  干部监督举报电话:12380  
  举报网站:www.tj12380.gov.cn  
  本公告由市公选办公室负责解释。市公选办公室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C座9楼。联系电话:(022)83608100。传真:(022)23210596。邮政编码:300051。  

 天津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  
  2010年7月30日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考试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