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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吉林省珲春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公告

发表时间:2014/4/16 17:00:00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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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吉林省珲春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公告

  珲春市地处吉林省最东部的图们江下游地区,位于中国、朝鲜和俄罗斯三国交界地带,面积5,145平方公里,居住着朝、汉、满、蒙等11个民族。这里风光秀美、环境宜人,荣膺国家级森林城市、卫生城市、园林城市和双拥模范城等荣誉称号。这里区位独特,位于东北亚区域地理中心、国际客货海陆联运的最佳结合点,境内设有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出口加工区、中俄互市贸易区、东北虎自然保护区和防川风景名胜区等5个国家级特殊区域和对俄、对朝4个口岸,在全国县级单位中独一无二。这里自然资源丰富,分布着吉林省第一大煤田、第二大黄金带和亚洲第一大钨矿床,森林覆盖率高达85%。自1992年国务院批准珲春为沿边开放城市以来,珲春市实现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由一个封闭落后,默默无闻的边陲小镇,成长为欣欣向荣的现代化“窗口”城市。当前,国务院又批准在珲春设立国际合作示范区,标志着图们江区域国际合作和珲春开发开放跨入一个崭新的历史阶段。作为长吉图开发开放的窗口和桥头堡,图们江区域国际合作的主战场和主阵地,我们求贤若渴,期盼省内优秀人才齐聚珲春共谋发展、共谱新篇、共创辉煌!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视野,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结合我市领导班子建设的实际需要,市委决定,拟面向全省公开选拔乡科级副职领导干部。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范围
  全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符合条件的人员。
  二、公开选拔职位
  (一)党群类
  1.珲春市委党校副校长1名;
  2.珲春市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1名;
  3.图们江报社副社长1名;
  4.珲春市新安街党工委副书记1名。
  (二)行政类
  1.珲春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1名;
  2.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1名;
  3.珲春市经济技术合作局副局长1名;
  4.珲春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副局长1名;
  5.珲春市规划管理办公室副主任1名;
  6.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1名。
  三、报名资格和条件
  (一)基本条件
  此次公开选拔报名人员除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要求:根据岗位具体情况确定。计算年龄时间截至2012年12月31日。
  2.职务及任职时间要求: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党政机关副主任科员以上职务;任科员满5年或具有3年以上工龄,2年以上县(市)部门中层任职经历;2年以上上级机关科员以上任职经历;在事业单位取得中级职称2年以上;具有3年以上工龄,2年以上国有企业中层管理人员任职经历。计算任职时间截至2012年10月31日。
  3.学历要求: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符合职位要求的专业素质。其中:30周岁以下的(含30周岁),应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全日制研究生学历且取得硕士以上学位、1年以上工龄的,不受任职时间、职务等条件限制。
  4.报考党的领导职务的应当符合《党章》规定的党龄要求。
  5.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受理其报名:①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立案侦察或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②正在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提任使用限制期内的;③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④近3年年度考核有不称职(不合格)情况的,以及其他在规定期限内不能提任的。
  (二)资格条件
  1.珲春市委党校副校长职位: 35周岁以下,朝鲜族,中共党员,具有3年以上教育教学管理或干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经历,取得中级职称2年以上。
  2.珲春市委党史研究室副主任职位:35周岁以下,中共党员,从事党建工作2年以上,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3.图们江报社副社长职位:35周岁以下,新闻传播类、语言文学类专业毕业,从事新闻宣传或其他媒体工作2年以上,具有较强的文字综合能力。
  4.珲春市新安街党工委副书记职位:30周岁以下,中gong党员,具有1年以上乡镇或街道工作经历,从事党建工作1年以上。
  5.珲春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位:35周岁以下,朝鲜族,工业管理、经济学类专业毕业,具有2年以上经济管理、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等相关工作经历。
  6.珲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位:35周岁以下,非朝鲜族,公共管理、人力资源管理类专业毕业,或具有2年以上组织人事工作经历。
  7.珲春市经济技术合作局副局长职位:30周岁以下,非朝鲜族,工业管理、经济学类专业毕业,具有2年以上经济管理、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等相关工作经历。
  8.珲春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副局长职位:35周岁以下,男,朝鲜族,法律、行政管理、城建规划类相关专业毕业,或具有2年以上司法或行政执法工作经历。
  9.珲春市规划管理办公室副主任职位:35周岁以下,中gong党员,城市规划类、建筑类、测绘类相关专业毕业,具有2年以上城市规划管理、设计、城市建设等相关工作经历。
  10.珲春边境经济合作区经济发展局副局长职位:30周岁以下,非朝鲜族,工业管理、经济学类专业毕业,从事经济管理、项目建设等相关工作2年以上。
  四、选拔程序和办法
  1.发布公告。通过各类新闻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公选公告。符合报考条件的珲春市管后备干部无特殊原因一般应报名参加公选,不能参加的,所在单位要向市委组织部做出书面说明。
  2.报名和选报志愿。报名时间截止为2012年11月9日。报名可采取本人报名、委托报名。外地考生在报名截止日前,可将需要提供的材料复印件(须本单位加盖公章),寄送至报名处。公选职位分党群类和行政类。考生在首次选报志愿时,须在党群和行政两个类别中选报1个类别参加笔试。并预报1个所选类别的公选职位,供组织参考。笔试结束后,进入及格线以内的考生,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在首次选定的类别中,选报职位志愿。
  报名人数低于5人的职位原则上不开考,每人只限报一个职位。
  (1)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址:珲春市委组织部干部一科(珲春西街755号)。
  联系人:金英杰
  联系电话:7501049 7591049
  (2)报名时需提供的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现任职务任职证明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明(职称证书或评审表)1份(由本单位提供,并加盖公章)。
  ②《珲春市公开选拔乡科级领导干部报名表》一份,须在“珲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hunchun.gov.cn)“公告公示”栏下载。
  ③1寸近期正面免冠红底彩色证明照片1张。
  ④按照加分条件,对近5年(2007年1月1日 以后)内曾获得标兵、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的,需提供荣誉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珲春市以外的后备干部要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地组织部提供证明材料。
  报名表和相关材料复印件纸张规格为A4纸。
  3.资格审查。按照公选职位的条件要求,由市委组织部组织资格审查。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报考资格,并将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3年内不予提拔任用。
  4.统一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面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分基本知识测试(公共知识、专业知识、时事政治、州情、市情等)和综合能力测试(公文写作、案例分析)两张试卷。主要测试考生是否具备相应的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以及运用相关理论和方式方法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2)面试。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由市委组织部统一组织实施。每个职位在笔试成绩及格(每张试卷均60分)以上的人员中,按1:3的比例通过“择职”确定面试人选。同一职位最后一名考生出现分数相同时,一并列入面试范围。
  5.加分。笔试后,按照下列条件和标准进行激励加分:对近5年(2007年1月1日 以后)曾获得标兵、模范、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的,按国家级(中央、国务院)、省部级(省委、省政府、中直部委)、地厅级(州委、州政府、省直厅局)三个层次(以表彰单位印章为准)分别加4分、3分、2分。对县(市)管后备干部加3分。所加分数加在笔试成绩中(笔试成绩及格以上的,方可享受加分政策)。激励加分不累计计算,只加最高分。
  6.确定考察人选。笔试与面试成绩分别按40%、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依据综合成绩(面试成绩达到及格以上)由高到低确定考察人选,每个职位的考察人选一般为2人。
  7.健康体检。对拟考察对象统一组织健康检查。按相关规定要求,对身体健康状况不能适应岗位需要的,不列为考察人选。
  8.组织考察。由市委组织部委派若干考核小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前,考察对象个人信息通过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对考察对象民主测评优秀和称职率或征求意见赞成票达不到三分之二的、发现存在影响任职问题的、报告个人重大事项或个人信息有隐瞒和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拟任人选资格。
  9.研究决定。根据考察结果,由市委组织部提出建议人选,并提交市委常委会等额票决。对综合成绩排名第一的考生,经市委组织部考察,不影响任职的,提交常委会票决,如果存在影响任职问题的,则提交第二名票决。
  10.任前公示。拟任人选讨论决定后,在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11.正式任命。对决定任用的干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安排相应工作。
  12.其他。对列为考察对象的落选干部,属于珲春市管干部的,组织部门免试列入市管后备干部。
  五、信息公开和纪律监督
  此次公开选拔实行全程公开,全力打造阳光公选。公开选拔公告、笔试成绩、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及任用人员名单等相关信息,将于第一时间通过“珲春市人民政府门户网”公开发布。为充分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原则,在公选的过程中,严格制定监审制、回避制、责任追究制等相关保障制度。市纪检委全程负责监督,以确保公开选拔工作的严密性和公正性。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433-7513550。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市公开选拔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2012公选报名 
 

珲春市公开选拔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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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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