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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运代理考试辅导:收货人须知/押运人须知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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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货人须知
a.收货人接到托运人寄交的领货凭证后,应及时向到站联系领取货物;
b.收货人领取货物已超过免费暂存期限时,应按规定支付货物暂存费;
c.收货人在到站领取货物,如遇货物未到时,应要求到站在领货凭证被面加盖车站日期戳,证明货物未到。
押运人须知
a.押运人应熟悉所押运货物的特性,负责所押货物的安全。不得擅离职守,不得擅自登乘未经车长或站长许可的 车辆。
b.要注意乘车安全。横过线路时要一站、二看、三通过,不得跳钻车辆,亦不得在列车、车辆移动时抓车或跳车。严禁在货车下乘凉、避雨,不得登坐车帮和探身车外,不准在货车顶部或货垛的高处坐卧、走动或停留,也不准在易于窜动货物的空隙间乘坐。通过铁路电气化区段,严防触电。
c.严禁携带危险品,不准在货车内吸烟、生火(押运人须生火加温运输的货物除外),违反规定造成后果要负经济和法律责任。
d.发现危及货物、人身、行车安全的情况,要立即通知车长、车站协助办理。

(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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