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熟悉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标准的规定
《噪防法》第28条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的,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注意:本法所称建筑施工噪声,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声音。
第29条 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15日以前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
编辑推荐:
与其他考生交流请登陆考试论坛:中大网校(中国考试论坛)>>
更多信息关注:中国环境影响评价考试网(中大网校下辖环评师专业培训机构)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