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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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5日,施甸县星晨硅业公司1800KVA热电炉主体设备,附属设施全部拆除。这是施甸县贯彻科学发展观,落实省、市环保局关于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和节能减排的相关要求的具体体现。
施甸县星晨硅业经贸有限责任公司始建于1996年,是施甸县工业园区内建设较早的企业之一,先后建成1800KVA、6300KVA工业硅矿热电炉各一座。该公司1800KVA工业硅矿热电炉由于规模小、工艺落后、单位能耗高、污染严重等原因,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属于落后产能。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节能监察办法等12个节能降耗文件的通知》要求,在施甸县环保局的有力监督下,2007年11月该生产线关停,2008年2月企业启动拆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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