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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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重庆市已经进入汛期,为消除重点行业和领域的环境安全隐患,严防因地质灾害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全市采取三大措施,强化环境安全预警,确保汛期环境安全。
一是认真组织实施汛期巡查、排查、抽查、突查和治理工作,落实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及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充分做好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处理应急工作准备,力保把污染事故损失降到最低。
二是做好全面检查,加强重点监控。对辖区内高危企业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进行重点监控,督促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单位尽快整改到位,不留死角,做到早发现、早处理、早预防、早报告。同时,加大监督性监测频次,加大处罚力度,确保稳定达标。主动会同安监部门狠抓煤矿和非煤矿山的环境监管,引导和督促企业把防范措施落实到位,避免因尾矿库垮坝引发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
三是严格执行应急值班制度,强化信息上报。要求全市环保系统必须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在岗带班制度,保证汛期通讯畅通,并及时掌握雨情、汛情,做到及早布置。一旦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或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紧急情况,立即赶赴现场调查核实、组织力量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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