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08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报名通知
发表时间:2010年2月27日10: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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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人考〔2007〕68号
关于做好200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事局考试管理部门,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7〕75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印发2008年度重庆市人事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渝人发〔2007〕187号)规定,为切实做好我市2008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07年12月6日─26日。
二、考试时间及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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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10日 |
9:00─12:00 |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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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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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5月11日 |
9:00─12:00 |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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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7:00 |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
三、报考条件
㈠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㈡ 免试部分科目条件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两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两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㈢ 经国家有关部门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在报名时应向当地考试报名机构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凡报名条件中有专业学历和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规定的,在报名时,还应提交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相应专业学历或学位证书,以及相应专业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年限的证明。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专业、级别、科目代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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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专业代码 |
级别 |
级别代码 |
科 目 |
科目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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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
影响
评价
工程师 |
01 |
全科 |
4 |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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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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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
3 |
|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
4 |
|
免试 |
2 |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
1 |
|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
4 |
五、报名要求
报名采用人事考试报名系统(现场摄像)报名。
㈠ 报名程序
1.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考务文件中的报考条件,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申请免考两个科目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本人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环境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的原件。填写完整并加贴照片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表》(见附件1),到报名点进行现场摄像报名。
2.报考人员委托人代报名,被委托人须携带报考人员本人近期1寸免冠登记照(1张)和本款1条中规定的证件,到报名点报名。
3.跨省转考到我市报名的报考人员,须带上当地考试管理机构的异地转考手续及成绩证明到报名点报名,否则,以往年度考试成绩视为无效。
㈡ 报名点工作人员一是须对报考人员有效证件原件(身份证、毕业证和职称证)与报考人员本人(像片)进行核对,必须一致;二是须对报考人员提供的资格证书(由符合免试二科报考条件的报考人员提供)和考试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查;三是须对报考人员报名校对单上的姓名、学历、所学专业、所报级别和报考科目、身份证号码、续考生上年度档案号等内容核查准确无误;四是请报考人员认真核对报名校对单上的内容并签名确认。
六、报名地点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由重庆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负责,地址:渝中区人民路212号,联系人:古勤、唐倩,联系电话:89031778、89031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