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关注:
生态影响评价工作分级
(一)评价工作等级划分
依据影响区域的生态敏感性和评价项目的工程占地(水域)范围,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将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如表7-1所示。位于原厂界(或永久用地)范围内的工业类等改扩建项目,可仅做生态影响分析。
在矿山井工开采可能导致矿区土地利用类型明显改变,或拦河闸坝建设可能明显改变水文情势等情况下,评价工作等级应上调一级。
当工程占地(水域)范围的面积或长度分别属于两个不同评价工作等级时,原则上应按其中较高的评价工作等级进行评价。改扩建工程的工程占地范围以新增占地(水域)面积或长度计算。
(二)判定依据
1.影响区域界定
生态影响评价工作等级划分表中的“影响区域”包含了“直接影响区(工程直接占地区)”和“间接影响区(大于工程占地区域)”的范围。对“受影响区”范围的确定,需根据生态学专业知识进行初步判断,并通过生态影响评价过程予以明确,主要原因是:特殊生态敏感区和重要生态敏感区的类型复杂,保护目标的生态学特征差异巨大,难以给出一个通用、明确的界定。例如,水利水电工程中,低温水的影响范围可达坝下几十公里至上百公里处,引水工程可能对下游数百公里外的河口地区的特殊生态敏感区和重要生态敏感区产生影响。影响区域范围差异极大。
2.工程占地(水域)范围确定
工程占地(水域)范围分别按照占地面积和长度(表7-1)给出了一些数据供参考。由于生态系统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很难找到具有严密科学根据的数据标准,本标准提供数据是在参考大量实际项目的基础上提出的经验数据。
由于工程占地(水域)范围分线状和面状两种类型,因此可能出现同一工程从面积上或长度上分属不同评价工作等级的情况,根据本次标准修订“适当提高、从严要求”的策略,原则上按其中较高的评价工作等级进行评价。在矿山井工开采可能导致矿区土地利用类型明显改变(指矿山井工开采虽然工程占地面积小,但往往造成地表塌陷,导致土地利用类型明显改变的情况),或拦河闸坝建设可能明显改变水文情势等情况下,评价工作等级应上调一级。
3.影响的敏感程度确定
本标准根据生态敏感性程度,结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2号)中的环境敏感区,定义了特殊生态敏感区、重要生态敏感区和一般区域等三类区域,并列举了所包含的区域。其中特殊生态敏感区是指具有极重要的生态服务功能,生态系统极为脆弱或已有较为严重的生态问题,如遭到占用、损失或破坏后所造成的生态影响后果严重且难以预防、生态功能难以恢复和替代的区域,包括自然保护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等。重要生态敏感区指具有相对重要的生态服务功能或生态系统较为脆弱,如遭到占用、损失或破坏后所造成的生态影响后果较严重,但可以通过一定措施加以预防、恢复和替代的区域,包括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重要湿地、原始天然林、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天然集中分布区、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及索饵场、越冬场和洞游通道、天然渔场等。一般区域是除特殊生态敏感区和重要生态敏感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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