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7月7日上午,由陕西省环保局主持,在西安中油培训大厦召开了《宝鸡市陇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试点)建设规划》评审会。省、市环保部门、县政府、县环保局、规划编制单位及邀请的专家共30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省环保局自然生态保护处李怀印处长主持,首先,西北大学刘康教授向评审组介绍了规划编制情况;专家技术组在听取规划介绍后进行了质询和讨论,并提出了宝贵的评审指导意见;然后,陇县政府吕千军县长作了忠肯的表态发言;最后,省环保局连锋巡视员作了重要讲话,他对陇县重视环保工作,把争创国家级生态示范县纳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的重大举措给予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希望陇县政府要在快速发展中加强环境保护,加大国家生态示范区创建力度,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促使创建工作如期达标验收。
会议指出,陇县地处宝鸡西北关山地区经济欠发达,自然环境相对较好,具有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县的条件,生态建设规划对陇县经济社会与环境相协调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规划》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内容全面、目标明确、生态功能分区比较合理,符合当地实际,提出的重点领域和项目大体经过补充修改后,可以报批。
《规划》在西北大学环境工程系刘康教授历时两个多月实地勘踏、收集基础资料、深入分析研究论证后最终付梓成书。根据《陕西省生态功能区划》,陇县所在区域属渭河谷地农业生态区、渭河两侧黄土台塬农业生态亚区、麟陇北山水源涵养与土壤保持生态功能区和关山水源涵养生态功能区。结合陇县自然生态内部分异特点,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经过科学分析论证,陇县生态功能区划分为:1、关山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区;2、黄土低山丘陵水土保持与生态农业生态区;3、川道城镇、农工贸综合生态经济区。生态示范区的系统建设不仅可大大改善环境质量,还能降低对自然资源的需求,减少能源消耗。《规划》为区域经济发展探索了可持续发展的道路,对指导陇县未来经济社会与环境和谐发展绘就了宏伟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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