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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人事考试网:2011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考务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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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0年12月30日10:6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于做好广西201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人社局人事考试机构,区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1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0﹞ 66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现将考试考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时间及科目

5月28日 上午 0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下午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5月29日 上午 0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

下午 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二、报考条件

凡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文件《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国人发﹝2004﹞13号)规定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三、报名时间及现场确认的相关说明

(一)报名方式

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

全区网上报名时间为2010年12月30日至2011年1月21日。

(三)现场资格审核时间

1.区直单位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时间:2011年1月18日至1月21日,地点:广西人事考试报考大厅(南宁市金洲路33号、广西人才大厦三楼)。

2.各市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时间、地点由各市报名点确定后另行通知。

(四)报考手续及提供相关材料

1.首次报考人员上网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同时上传一寸当年正面免冠照片(具体操作按网上“照片上传说明”进行)。网上打印的报名表须经所在单位初审并加盖公章,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书(证件需提交原件和复印件),符合免试科目条件的还须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材料及免试证明(网站:办事指南栏目中的资料下载:执业资格考试申请免试证明材料样本)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等,到现场办理确认和交费手续。

2.非首次报考人员上网填写《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在表中只能对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考试科目进行一次性修改。按本人所报考科目进行网上缴纳报考费即为完成报考手续。不需要再到现场办理确认交报名表和交费手续。如因特殊原因需要到现场确认及交费的,须提供网上打印的报名表(由所在单位初审盖章)和去年参加考试的准考证(或成绩单)方能办理。

3.报考人员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要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不给予发放资格证书。情节严重者,两年内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

(五)报考人员若未按规定时间进行报名和交费视为自动放弃报考,不再受理补报。

(六)打印准考证

已交费的报考人员,请于2011年5月18日后登陆广西人事考试中心网站打印准考证(须打印出照片,自贴照片无效,黑白、彩色均可)。

四、考试收费及票据的领取

(一)收费依据

根据自治区物价局、自治区财政厅桂价费﹝2007﹞416号文通知,按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发改价格﹝2007﹞1925号文规定收取考试费用:即《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每人55元,其他科目每人每科35元。

(二)发票领取

1.现场办理审核确认的考生,交完费后即可领取。

2.网上交费的考生于该考试报名缴费截止次日20天后到该考试开考当天止,持本人身份证或者报名表到南宁市新竹路20号广西区人事考试中心303室领取(所开票据均为事业性统一收据)。

(三)上报材料

各市人社局人事考试机构务必于2011年1月底前将报考人员的汇总表(报考材料由各市封存备查)上报广西人事考试中心考务部,并与该部核准报考人数、科目数后,于2月底前上缴考试费用。

五、试题类型和注意事项

1.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3个科目为客观题,全部在答题卡上作答。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为主观题,在专用答题卡上作答。

2.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答题前要仔细阅读作答须知。

3.考试时必须携带本人法定身份证件、准考证才允许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六、考场设置

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场设在首府南宁,全区各地考生集中到南宁应考。

七、成绩管理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滚动管理,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考生,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为合格;符合免试条件,参加2个科目考试的,须在当年全部通过。

八、成绩查询与证书办理

1.考试后三个月可在广西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咨询电话:5841400。

2.证书办理具体时间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gx.lss.gov.cn)中的“职业资格查询”专栏公布为准。办理地点:南宁市怡宾路6号  广西政务服务中心(人社厅窗口),咨询电话:5595807。

九、咨询电话

政策文件咨询:5864453(区职改办)

网上报名咨询:5841400  5505211

资格审核咨询:5566994  5505211

附件:人事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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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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