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长汀县曾是我国南方红壤区水土流失最严重的县份之一,水土流失历史之长、面积之广、程度之重、危害之大居全省首位。1985年全县水土流失面积达146.2万亩,占全县土地面积的31.5%。目前,长汀县已控制水土流失面积88.18万亩。
在生态环境保护模式的探索中,该县一方面走好保护与开发相结合的路子,通过个人或联合承包、租赁、拍卖等土地流转模式,吸纳社会资金参与开发治理、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全县水土流失地流转3万多亩,种茶种果4.5万多亩。另一方面在“猪沼果”的基础上,实行“草牧沼果”循环种养模式,增加种草环节,拉长循环链,金山银山与绿水青山相统一,如该县三洲乡兰坊村民兰木洪种狼尾草等绿色饲料,养猪养鱼种杨梅,形成了“草牧沼果鱼”生态循环链。再一方面充分利用山、水、田、林及庭院空间资源,用三年时间培育一批集种养、加工为一体的立体、生态循环农家小院,并做到庭院整洁、环境绿化、能源清洁,生产的农产品为绿色食品,目前有露湖、罗地等3个村40户生态农家小院正在培育建设中。同时,在汀江源头的庵杰乡和新桥镇的12个建制村开展“汀江源保护”生态建设项目工程,对项目区内的12.25万亩山地封山育林,修复生态,实行禁烧柴草,禁砍竹麻,禁止用天然阔叶林为原料进行食用菌生产,并补植2300亩水源涵养林。采取直补方式,对项目区农户实行燃料补贴,在项目区推广使用沼气,实行沼气池补助。庵杰乡项目村已有10户农户建设“一池三改”沼气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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