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噪声测量条件、测点位置、测量时段、背景噪声测量、测量结果修正的有关规定
3.了解噪声测量条件、测点位置、测量时段、背景噪声测量、测量结果修正的有关规定;
3.1测量条件
(1)气象条件:测量应在无雨雪、无雷电天气,风速为5m/s以下时进行。不得不在特殊气象条件下测量时,应采取必要措施保证测量准确性,同时注明当时所采取的措施及气象情况。
(2)测量工况:测量应在被测声源正常工作时间进行,同时注明当时的工况。
3.2测点位置
(1)测点布设
根据工业企业声源、周围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布局以及毗邻的区域类别,在工业企业厂界布设多个测点,其中包括距噪声敏感建筑物较近以及受被测声源影响大的位置。
(2)测点位置一般规定
一般情况下,测点选在工业企业厂界外1m、高度1.2m以上、距任一反射面距离不小于1m的位置。
(3)测点位置其他规定
①当厂界有围墙且周围有受影响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时,测点应选在厂界外1m、高于围墙0.5m以上的位置。
②当厂界无法测量到声源的实际排放状况时(如声源位于高空、厂界设有声屏障等),应按(2)设置测点,同时在受影响的噪声敏感建筑物户外1m处另设测点。
③室内噪声测量时,室内测量点位设在距任一反射面至少0.5m以上、距地面1.2 m高度处,在受噪声影响方向的窗户开启状态下测量。
④固定设备结构传声至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在噪声敏感建筑物室内测量时,测点应距任一反射面至少0.5m以上、距地面1.2 m、距外窗1 m以上,窗户关闭状态下测量。被测房间内的其他可能干扰测量的声源(如电视机、空调机、排气扇以及镇流器较响的日光灯、运转时出声的时钟等)应关闭。
3.3测量时段
(1)分别在昼间、夜间两个时段测量。夜间有频发、偶发噪声影响时同时测量最大声级。
(2)被测声源是稳态噪声,采用1min的等效声级。
(3)被测声源是非稳态噪声,测量被测声源有代表性时段的等效声级,必要时测量被测声源整个正常工作时段的等效声级。
3.4背景噪声测量
(1)测量环境:不受被测声源影响且其他声环境与测量被测声源时保持一致。
(2)测量时段:与被测声源测量的时间长度相同。
3.5测量记录
噪声测量时需做测量记录。记录内容应主要包括:被测量单位名称、地址、厂界所处声环境功能区类别、测量时气象条件、测量仪器、校准仪器、测点位置、测量时间、测量时段、仪器校准值(测前、测后)、主要声源、测量工况、示意图(厂界、声源、噪声敏感建筑物、测点等位置)、噪声测量值、背景值、测量人员、校对人、审核人等相关信息。
3.6测量结果修正
(1)噪声测量值与背景噪声值相差大于10dB(A)时,噪声测量值不做修正。
(2)噪声测量值与背景噪声值相差在3dB(A)~10dB(A)之间时,噪声测量值与背景噪声值的差值取整后,按表4进行修正。
(3)噪声测量值与背景噪声值相差小于3dB(A)时,应采取措施降低背景噪声后,视情况按(1)或(2)执行;仍无法满足前二款要求的,应按环境噪声监测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4.了解噪声测量结果评价的有关规定。
(1)各个测点的测量结果应单独评价。同一测点每天的测量结果按昼间、夜间进行评价。
(2)最大声级Lmax直接评价。
更多信息: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