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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人事考试中心信息网:2011年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考试报名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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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1年1月7日14:58 来源:中大网校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201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根据广东省人事考试局《关于201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粤人考[2010]79号)要求,为了做好我市2011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对象、条件

(一)报考对象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二、报考条件

(一)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报名参加全部科目考试(报考级别为“考全科”):

1.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见附件3,下同)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7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大专学历,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8年。

2.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5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学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6年。

3.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或取得其他专业硕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3年。

4.取得环境保护相关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1年;或取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满2年。

以上报名条件中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10年12月31日。

(二)可免考部分科目(报考级别为“免二科”)考试的条件

截止2003年12月31日前,长期在环境影响评价岗位上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免试《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和《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2个科目,只参加《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3年,累计从事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业务工作满15年。

2.受聘担任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取得环保总局核发的“环境影响评价上岗培训合格证书”。

获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澳、台地区的专业人员,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本规定要求的,也可按照规定的程序申请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科目、方式及考场设置

(一)考试时间、科目

 

   

  

 528

上午9:00-12:00

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

下午14:00-17:00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

 529

环境影响评价师

(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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