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环评师考试法律法规教材知识点:第四节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

发表时间:2017/12/25 11:03:25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点击查看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相关法律法规章节知识点
只复习知识点还不够  推荐一款好用的刷题APP

第四节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

本节考纲要求:

( 1 )熟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登记的有关规定;

( 2 )掌握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的职责;

( 3 )掌握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违反有关规定应受的处罚;

( 4 )了解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继续教育的有关规定。

一、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登记的有关规定

1、法律依据:2004年2月联合发布了《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规定从2004年4月1日实施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

2、登记规定:

(1)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有效期:3年,届满前3个月再次办理登记者,继续从事工作。登记者的受聘单位名称、资质或者调动单位的,应在变更之日起30内进行变更登记;因登记者单位调动发生的变更登记,一年仅可一次。

(2)环评工程师就业要求:必须受聘且登记一个有环评及相关业务资质的单位,且以单位名义从事活动。

(3)环评工程师登记类别:应按类别进行登记,申请登记的类别不得超过两个。

(4)登记条件:①取得《职业资格证》具备相应能力

②职业行为良好,无犯罪记录

③坚持本岗工作,身体健康,70周岁以下

④所在单位考核合格

(5)登记禁止条件:(P53)

3、登记申请的材料(P53)

二、环评工程师的继续教育

环评工程师在其职业资格登记期内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应累计不少于48小时

三、环评工程师的职责:

1、恪守职业道德

2、参加继续教育

3、主持环评文件的编制,并签字注明登记证号

4、不得越资质和范围从事环评

5、以单位名义接受委托,并为委托人保密

四.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违反有关规定应受的处罚(P57)

免费注册网校会员:在线题库  免费教材知识点  更多查看环境影响评价师首页    点击注册   

2018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招生简章

环境影响评价师手机版可访问>>

最新版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用书>>

(责任编辑:lqh)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环评工程师

        [智学班]

        7大模块 准题库高端资料 校方服务

        1080起

        了解课程

        286人正在学习

      • 环评工程师

        [轻学班]

        3大模块 准题库高端资料 校方服务

        780起

        了解课程

        105人正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