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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导则与标准讲义--环境标准的监督实施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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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标准的监督实施
6.1实施监督的部门:国家环保总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保部门。
6.2实施监督的方式:
6.2.1自我监督:由排污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承担。
6.2.2管理性监督:由各级环保行政主管部门负责。
环境标准实施监督系统应形成归口管理-实施-自我监督-管理性监督的运行机制。
小结:1、国家环境标准体系。2、环境标准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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