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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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环保局共同下发《2008年山东省生态补偿项目申报指南》和《淮河、海河流域水污染防治财政专项补助资金项目申报指南》,按照《指南》要求,省级财政将安排淄博市用于生态补偿项目的补助资金4767万元,加上市和区县两级财政的1:1配套资金,今年淄博市仅用于生态补偿项目的财政资金将达到9534万元。
省级生态补偿项目主要包括因污染治理而关停或搬迁有污水排放的项目,污染物减排量较大的污染治理项目,实施“深度处理工程”、“再提高工程”和中水回用的项目,退耕还湿项目,区域、流域及人工湿地等污染治理项目,治污技术先进、有重要示范和推广价值的污染治理项目等。
这些财政资金的投入将带动十几个亿的生态补偿项目建设,淄博市财政和环保部门将严格监督生态补偿资金的使用,保证专款专用,如期发挥绩效,届时,全市的生态环境将有大的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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