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事局、环保局、省直有关单位人事(干部)处: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的通知》(国人厅发[2005]112号)和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244号)的有关精神,为做好我省的组织实施工作,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定于2006年5月13日—14日举行。
报名时间为2006年2月13日—17日。
报名地点:江西省人事考试中心报名处(南昌市二七北路98号中国江西人才市场三楼)
我省考点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在南昌设置。
二、报考条件和免试部分科目条件按照人事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印发<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国人部发[2004]13号)规定执行。
(一)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
八、考试收费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注册核安全工程师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收取,考试费标准为:《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每人55元,其它科目每人每科35元。
请各地按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各环节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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