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第七章)
1.总则
1.1熟悉导则的适用范围;146
1.1.1它适用于国家或地方政府批准建设的各类开发区。包括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保税区、边境经济合作区、旅游度假区、各种类型的工业园区及成片土地开发等类似区域开发的环境影响评价。
1.1.2开发区的特征:
(1)占地面积大,一般均在1km2以上;
(2)性质复杂,一般一个开发区涉及多种行业;
(3)管理层次较多,除有专门的开发区管理机构外,每个开发项目一般均有独立的法人;
(4)不确定因素多,许多开发区初期仅具有开发性质,但具体的开发项目往往不确定;
(5)环境影响范围大,程度深;
(6)有条件实施污染物集中控制和治理。
例题:
1.开发区区域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适用范围是(ABCE)。
A.经济技术开发区
B.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C.旅游度假区
D.工业小区
E.边境经济合作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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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