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人事局、环境保护局,省直及中直驻皖各单位:
根据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0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05]244号)精神和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现就200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答题方式
200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定于2006年5月13 日-14日举行,共设《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方法》、《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4个科目。其中《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科目为主观题,直接在试卷上作答;其余科目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 试 时 间
应考时,考生应携带黑色或蓝色钢笔(签字笔、圆珠笔)、2B铅笔、橡皮、计算器(无声、无编辑储存功能),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严禁将通讯工具带入考场座位。
200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的考场规则、监考人员守则等,按省人事厅等部门皖人发[2002] 78号文件规定执行;违纪处理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事部令2004年第3号)规定执行。
2006年上半年资格考试种类多、时间紧,考务工作十分繁重,请各地、各部门严格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及时、准确上报有关报名材料,确保2006年度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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