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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环评法律法规关于《水污染防治法》修订的考点Ⅴ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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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建永久性拦河坝的要求 :
第27条 国家鼓励开发、利用水运资源。在水生生物洄游通道、通航或者竹木流放的河流上修建永久性拦河闸坝,建设单位应当同时修建过鱼、过船、过木设施,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妥善安排施工和蓄水期间的水生生物保护、航运和竹木流放,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在不通航的河流或者人工水道上修建闸坝后可以通航的,闸坝建设单位应当同时修建过船设施或者预留过船设施位置。
引、截、排水权利不得滥用(不是禁止引截排) :
第28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引水、截(蓄)水、排水,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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