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海洋生态保护
第24条 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应当根据海洋功能区划合理布局,不得造成海洋生态环境破坏。
第25条 引进海洋动植物物种,应当进行科学论证,避免对海洋生态系统造成危害。
第26条 开发海岛及周围海域的资源,应当采取严格的生态保护措施,不得造成海岛地形、岸滩、植被以及海岛周围海域生态环境的破坏。
第27条 沿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当地自然环境的特点,建设海岸防护设施、沿海防护林、沿海城镇园林和绿地,对海岸侵蚀和海水入侵地区进行综合治理。
禁止毁坏海岸防护设施、沿海防护林、沿海城镇园林和绿地。
第28条 国家鼓励发展生态渔业建设,推广多种生态渔业生产方式,改善海洋生态状况。
新建、改建、扩建海水养殖场,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海水养殖应当科学确定养殖密度,并应当合理投饵、施肥,正确使用药物,防止造成海洋环境的污染。
【例题】
A开发利用海洋资源B引进海洋动植物物种
C开发海岛及周围海域的资源D新建、改建、扩建海水养殖场
答案:D
解析:注意海环法中只有D规定了环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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