汛期来临之际,商州环保局从实际出发,扎实开展环境安全综合排查治理工作,杜绝环境违法行为,有效防止环境安全事故发生。
从三月开始,局成立了以主管副局长为组长,环境监察大队队长为副组长,各股室工作人员和环境监察人员为成员的专项排查工作组,制定了实施方案,确定了检查重点、查处的内容和范围。在重点区域及矿区设立了12369环境污染事故报警牌,发动公众参与,及时反馈信息;按照要求,启动了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强化24小时值班,随时做好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准备。
环境监察人员对区属企业环境安全状况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先后出动执法人员75人次,检查企业尾矿库13座、危化品涉危单位17家(其中医疗废物集中处置1 家,产生危险废物的重点企业单位3家,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单位3家,尾矿库企业10家)、水泥企业4家。在检查中,对2家治污设施运行不正常、未批先建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给予处罚。要求5家有尾矿库的企业按照环境安全要求聘请具备资质的单位对尾矿库安全设计进行重新评估,对10家选矿企业提出了选矿尾渣一律排入尾矿库进行综合处理,并采取防流失、防扬散、防渗漏措施,严禁尾矿库超容量服役等要求。督促商州区医院按医疗废物处置标准集中处置医疗废物。对商州化工厂产生氟硅酸钠自已使用的问题,督促该厂建设了贮存场(库),采取了防晒、防漏、防渗、防雨淋、防流散等措施,使其基本符合危险化学品贮存(暂存)条件要求。并着手在企业开展环境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通过排查,基本摸清了辖区内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情况,加强了局里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监督和申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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