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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环评师辅导: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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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公众参与
1、公众参与的一般规定:

根据《环评法》第21条规定:除国家规定需要保密的情形外,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前,举行论证会、听证会,或者采取其他形式,征求有关单位、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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