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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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镇安县环保局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通知》,并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要求认清全县农村环境保护的形势。《通知》指出,全县农村环境形式不容乐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共存,环境污染有加剧的趋势。为引起各乡镇政府的高度重视,要求把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作为保障经济发展、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好,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是要求适应当前环保工作的实际和需要。要进一步健全机构,提高监管能力,明确乡镇政府要明确一名副乡镇长分管环保工作,在乡镇设立环保所,建立健县、乡环境监管体系。
三是要求加强对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的考核。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作为考核乡镇、部门政绩的主要内容,年初签订目标责任书,年终进行考核兑现,在评优树先工作上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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