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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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全省环保工作会议精神和迎接环境保护部重点案件后督察工作检查,全面推进主要污染物减排,2008年3月25日至4月上旬,陕西省环保局组织开展了春季环保大检查。
本次检查共派出5个检查组,由省局机关、监察、监测、市(区)环保部门和新闻媒体记者约69人组成。检查组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检查、查看资料等形式,从2007年省级挂牌督办环境问题整改情况、群众投诉举报的环境污染问题查处整改情况以及2008年减排措施落实情况、饮用水源地一、二级保护区整治情况、建设项目“三同时”执行情况、污染源普查进展情况等五个方面工作对全省11个市(区)89个县(市、区)的412家企业,逐一进行了实地检查,其中2007年省级挂牌督办环境问题42个,饮用水源60个,工业园区22个,建设项目65个,群众反复投诉的环境污染企业145个,渭河流域奖励关闭企业77家,共采集水样43个。
检查发现,有136家企业存在环境污染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少数挂牌督办环境问题存在处罚措施偏软、后督察不力的现象。二是一些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国家明令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设备和没有任何治理设施污染严重的企业仍在生产。三是明知故犯、屡查屡犯,长期非法生产、违法排污的行为时有发生。四是环保治理设施不健全、无污染治理设施、擅自停运污染治理设施的现象依然存在。五是部分企业污染处理设施运行不正常,超标排污。六是部分工业园区区域环评和园区内企业环评进展缓慢,园区污染治理设施滞后。七是部分建设项目违反环评和“三同时”要求的违法违规问题还较为突出。八是饮用水源保护区存在很多隐患。九是少数城市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污、通过溢流管线排污、处理能力不足、管理不到位。
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结合西北督查中心通报的11家环境违法问题,省环保局明确要求关停取缔17家、停产治理30家、限期整改54家、采取其他措施45家,对50家实施行政罚款。同时要求各级环保部门对所通报的环境违法问题,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工作,进一步查明违法原因,分析存在问题,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必要的行政手段,严处重罚:凡是通报中要求处罚的,一律给予上限处罚;凡是列入各级政府和部门关停计划的企业,环保部门不得补办任何相关手续,此类企业只要超标排污就立即停产;凡是列入关停取缔名单的企业,要及时报请同级人民政府,务必做到拆除设备、断水断电、吊销营业执照、清理现场;凡是应停产治理而未停产治理的,要告知电力部门配合对其实施断电措施,并要在当地主流媒体及时公布被处罚企业的名单、违法事实、处罚决定、整改要求、整改时限,要将企业的环境违法信息及时告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接受社会监督。省环保局将对各市处理意见的落实情况适时进行后督察,落实情况将列入各市环保工作年度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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