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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评师法律法规讲义--《办法》适用范围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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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了解本办法的适用范围
第3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处置活动污染环境的防治。
实验室产生的废弃试剂、药品污染环境的防治,也适用本办法。
盛装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和受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的包装物,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
本办法未作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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