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云南昆明市开展公安机关噪声检测培训工作

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本站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关注公众号
 《昆明市噪声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已于2007年7月1日施行,该办法明确规定了公安、环保等部门在噪声监管工作中的主要职责及任务。为贯彻落实国家及地方的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昆明市公安局把提高治安管理部门处理社会生活噪声扰民案件过程的调查取证技能作为重点工作来抓,在昆明市“创模”分指挥部及云南省环境保护局的大力支持下,于5月14日至15日在鑫安会务中心举办了首期昆明市公安机关噪声检测培训班,来自全市150个派出所、治安支队等相关部门的公安干警共计190人参加了培训。
昆明市公安局治安支队王谦副支队长主持本次培训,就噪声污染防治监管、培训要求做了具体部署,要求参训人员认清噪声防治现状,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联系,认真履行公安机关的职能作用,强化噪声污染监管力度,切实学习好、运用好噪声检测技术,大力提高公安部门噪声污染防治专业水平,推动我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监管工作。市“创模”分指挥部办公室、市环保局相关人员参加了开班仪式。
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承担本次培训,负责对公安干警进行理论及实作培训及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颁发《云南省环境监测上岗合格证》。由环保部门对公安机关进行业务培训,在云南省还是第一次。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杨晓红主任、陶丽高工、夏怀宇工程师进行了精心准备,围绕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噪声治理、监测技术、调查取证、噪声测试仪操作等方面,对参训干警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理论讲解和实作辅导;190名参训干警通过认真学习,全部通过理论考试和实作考核。取得了资格证书后,参训学员将成为各公安派出所噪声生活污染监管的业务骨干,切实担当起社会生活噪声监管的重任。
昆明市“四创两争”总指挥部办公室高度重视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将公安部门配置噪声监测设备,实施社会生活噪声监管列入专项督办,并根据公安部门上报的资金计划,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噪声监测设备资金。按照计划,今年8月30日前,市公安局将在主城区4个分局80家派出所配发环境噪声监测仪,届时市民将看到携带仪器的民警在街头实施社会生活噪声执法。

(责任编辑:)

2页,当前第1页  第一页  前一页  下一页
最近更新 考试动态 更多>

近期直播

免费章节课

课程推荐

      • 环评工程师

        [智学班]

        7大模块 准题库高端资料 校方服务

        1080起

        了解课程

        286人正在学习

      • 环评工程师

        [轻学班]

        3大模块 准题库高端资料 校方服务

        780起

        了解课程

        105人正在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