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表时间:2010/2/27 10:46:07 来源:中大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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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劳动法
第一节劳动法的体系
——劳动法的概念
——劳动法的基本原则
——劳动法律渊源
——劳动法的体系
一、劳动法的概念
法:是一定基础之上的上层建筑,由国家专门机关创制,以权利义务的设定为调整机制,并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的调整社会关系的规范的总和。
劳动法: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一些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2、劳动关系民主化原则
依据法律的规定享有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
平等协商
集体协商权和共同决定权
三方原则
听取意见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组成要贯彻三方原则
参与权、知情权和咨询权
3、物质帮助权
社会保险:社会性;互济性;补偿性
三、劳动法律渊源
(一)劳动法律渊源的含义
法律渊源:指具有法的效力作用和意义的法或法律的外在表现形式。
法的表现形式,即法是由何种国家机关、通过何种方式并表现为何种法律文件形式而获得成立的,根据创制机关的不同,方式的不同而划分为不同的类别并具有不同等级的效力范围。劳动法的渊源就是由国家制定认可的劳动法律规范的表现形式。
(二)劳动法律渊源的类别
1、宪法中关于劳动问题的规定
2、劳动法律
3、国务院劳动行政法规
4、劳动规章
5、地方性劳动法规
6、我国立法机关批准的相关国际公约
7、正式解释
(1)雇佣规则
(2)劳动合同
(3)集体合同
(4)习惯法
(5)法官法或判例法
四、劳动法的体系
1、促进就业法律制度
2、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制度
3、劳动标准制度
4、职业培训制度
5、社会保险和福利制度
6、劳动争议处理制度
7、工会和职工民主管理制度
8、劳动法的监督检查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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