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综述:
老陈一直在上海某研究所从事科研工作,去年11月退休时,华达公司老板看中了他的才干,聘请他负责新产品的开发工作。老陈虽已年过花甲但身体很好,所以双方一拍即合。
到厂的第二天,老陈拿到一份合同,合同注明双方终止劳动关系后老陈一年内不得去其他单位从事相关工作,否则需承担违约责任,赔偿20万元。
工作了5个多月,老陈就成功研制出一只新产品,并很快投入生产。可这家企业内部管理混乱,打工人员时常会受到苛刻的待遇,性情耿直的老陈这时就会主动站出来打抱不平。久而久之,他和老板的关系越来越紧张。有时老板甚至会故意刁难他。“自己都一把年纪了,还要蹲在这里受冤枉气”,他想反正也不愁吃穿,一气之下就辞职不干了。
今年4月份,又有几家私营企业登门来聘请老陈,其中一个老板还“三顾茅庐”。尽管有了第一次在私企工作的不愉快经历,但老陈还是被对方的诚意所打动。再说,闲着也是闲着,对方开出的薪水又不低,就答应了下来。
可是华达公司得知此事后,就向老陈发了一封信,要求老陈赔偿他们20万元的损失费。
策划要求:请你帮助老陈来解决这个问题。
参考答案:
1、华达公司的要求是不合理的。
2、华达公司与老陈之间签订的实际上是一份竞业禁止的协议,但是由于华达公司没有向老陈支付竞业禁止的保密费用,因此双方之间的协议是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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