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的分类
按照不同的标准,可将劳动争议做如下的分类:
1.按照劳动争议的主体划分
(1)个别争议。职工一方当事人人数为2人以下,有共同争议理由的。
(2)集体争议。职工一方当事人人数为3人以上,有共同争议理由的。
(3)团体争议。工会与用人单位因签订或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
2.按照劳动争议的性质划分
(1)权利争议,又称既定权利争议。劳动关系当事人基于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或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约定的权利与义务所发生的争议。
(2)利益争议。当事人因主张有待确定的权利和义务所发生的争议。它通常表现为签订、变更集体合同所发生的争议。,
3.按照劳动争议的标的划分
(1)劳动合同争议。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因开除、除名、辞职等对适用条件的不同理解与实施而发生的争议。
(2)关于劳动安全卫生、工作时间、休息休假、保险福利而发生的争议。
(3)关于劳动报酬、培训、奖惩等因适用条件的不同理解与实施而发生的争议等。
劳动争议产生的原因
1.劳动争议的内容只能是以劳动权利义务为标的。
2.市场经济的物质利益原则的作用,使得劳动关系当事人之间,既有共同的利益和合作的基础,又有利益的差别和冲突。劳动争议的实质是劳动关系主体的利益差别而导致的利益冲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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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x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