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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证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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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3年11月29日16:20:8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通过预防护理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并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卫生部用印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各地在颁发证书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聘任专业技术职务所需的其他条件按照国家医学教.育网搜集整理有关规定办理。

(责任编辑:中大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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