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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妊娠期并发症妇女的护理(30):妇产科护理学2011年初级护师考试辅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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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0年11月12日14:29:46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第七章 妊娠期并发症妇女的护理(30):妇产科护理学2011年初级护师考试辅导

第六节  早产

早产是指妊娠满28周至不满37足周之间分娩者。此时娩出的新生儿称早产儿,出生体重多小于2500g。

(一)病因

发生早产的常见原因有:

1.孕妇因素 

如合并有感染性疾病、子宫畸形或肌瘤,急、慢性疾病及妊娠并发症时易诱发早产,而且若孕妇有吸烟、酗酒不良行为或精神受到刺激以及承受巨大压力时也可发生早产。

2.胎儿、胎盘因素  如前置胎盘、胎盘早期剥离、胎儿窘迫、胎儿畸形、胎膜早破、胎儿生长受限、羊水过多、多胎等,亦可致早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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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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