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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辅导:短效口服避孕药的禁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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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时间:2010年12月20日13:49:53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2011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辅导:短效口服避孕药的禁忌证

短效口服避孕药的禁忌证是护士资格考试常考的一个知识点,下面进行总结:

①严重心血管疾病者不宜服用;②急、慢性肝炎和肾炎;③血液病、血栓性疾病;④内分泌疾病如糖尿病需用胰岛素控制者、甲状腺功能亢进者;⑤恶性肿瘤、癌前期病变、子宫或乳房肿块病人;⑥哺乳期,因药物可抑制乳汁分泌;⑦月经稀少或年龄>45岁者;⑧用药后有偏头疼或持续头疼者;⑨产后未满6个月或月经未来潮者;⑩年龄>35岁的吸烟妇女,以免卵巢功能早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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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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