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主管护师考试考试时间预计为5月12日、13日
考生可参考2018年主管护师考试考试时间已公布:5月20日、21日、27日、28日。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社厅发〔2016〕1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有关副省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人事部门,有关协会、学会:
为进一步做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的规划与管理工作,经与有关部门和相关考试管理机构研究,现将2018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请按照《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见附件),做好考试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各项考试工作安全顺利进行。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将提前另行通知。
二、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密切合作,认真落实考试有关规章制度,切实做好考试各项准备工作,真正做到科学考试、公平考试、安全考试、规范考试。
三、国务院已取消价格鉴证师职业资格,2018年度价格鉴证师资格考试为一次性收尾考试,截至2016年合格科目成绩仍在有效期内的考生可报名参加考试。本次考试结束后,通过全部应试科目的人员,按照《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颁发原价格鉴证师执业资格证书。证书可作为具有相应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的凭证,取得的资格可作为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附件:2018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考试日期 | ||
1 | 咨询工程师(投资) | 4月15、16日 | ||
2 | 注册建筑师 | 一级 | 5月6、7、13、14日 | |
二级 | 5月6、7日 | |||
3 | 护士执业资格 | 5月6-8日 | ||
4 | 会计(初级) | 5月13-16日 | ||
5 |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初级、中级、高级) | 5月20、21日 | ||
6 | 监理工程师 | |||
7 |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 |||
8 | 一、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 | |||
9 | 卫生(初级、中级) | 5月20、21、27、28日 | ||
10 |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初级、中级) | 6月3、4日 | ||
11 | 机动车检测维修士、机动车检测维修工程师 | 6月10、11日 | ||
12 | 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 | 6月17、18日 | ||
13 | 一级注册计量师 | |||
14 | 土地登记代理人 | |||
15 | 会计(中级、高级) | 9月9、10日 | ||
16 | 一级建造师(10个专业) | 9月16、17日 | ||
17 | 注册测绘师 | |||
18 | 价格鉴证师(收尾考试) | |||
19 | 通信(初级、中级) | 9月23日 | ||
20 | 注册设备监理师 | 9月23、24日 | ||
21 |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 |||
22 | 勘察设计行业 | 注册土木工程师 | 岩土 | 9月23、24日 |
港口与航道工程 | ||||
水利水电工程(5个专业) | ||||
注册电气工程师(2个专业) | ||||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3个专业) | ||||
注册化工工程师 | ||||
注册环保工程师 | ||||
注册结构工程师 | 一级 | |||
二级 | 9月24日 | |||
23 | 房地产估价师 | 10月14、15日 | ||
24 | 拍卖师(纸笔作答) | |||
25 | 执业药师(药学、中药学) | |||
26 | 出版(初级、中级) | 10月15日 | ||
27 |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房地产经纪人 | 10月21、22日 | ||
28 | 造价工程师(土建、安装) | |||
29 | 矿业权评估师 | |||
30 | 注册城市规划师 | |||
31 | 审计(初级、中级、高级) | 10月22日 | ||
32 | 统计(初级、中级、高级) | |||
33 | 银行业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初级、中级) | 10月28、29日 | ||
34 | 注册验船师(船舶和海上设施) | |||
35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
36 | 经济(中级) | 11月4日 | ||
37 | 经济(初级) | 11月5日 | ||
38 | 一、二、三级翻译专业资格(水平) | 11月4、5日 | ||
39 | 资产评估师 | |||
40 | 计算机技术与软件(初级、中级、高级) | 11月11、12日 | ||
41 |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 |||
42 | 税务师 | |||
43 | 拍卖师(实际操作) | 11月18、19日 | ||
44 | 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 各地自行确定 |
考试科目
中国卫生人才网护理学专业(中级)考试科目包含:护理学(中级)专业的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四个科目
护理学专业(中级)包括:护理学、内科护理学、外科护理学、妇产科护理学、儿科护理学、社区护理学六个亚专业。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考核内容相同;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按能力根据报考亚专业的不同,所考核的内容不同。其中护理学专业(368)的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所要考察的内容间大纲中标注“*”部分。
卫生资格专业实践能力主要考核考生的实践技能和临床思维能力,强调知识的综合应用,因此考生应全面复习相关学科内容。 医,学.全.在.线搜集,整理
护理学专业(中级)考试科目与内容对应关系见表一、二,详细内容请参见考试大纲。
表一 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对应关系表
科目 |
内容 |
所占比例 |
基础知识 |
临床常见病、多发病的病因及发病机制、辅助检查 |
内科35%外科35%妇产科15%儿科15% |
相关专业知识 |
护理健康教育学、医院感染护理学、护理管理学 |
护理健康教育学30%医院感染护理学35%护理管理学35% |
表二 专业知识、专业实践能力对应关系表
亚专业 |
专业知识 |
专业实践能力 |
护理学 |
内、外、妇、儿各专业临床常见病、多发病的临床表现、 |
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综合护理内容 |
内科护理学 |
内科专业疾病的临床表现、治疗要点、用药原则 |
内科护理学内容 |
外科护理学 |
外科专业疾病的临床表现、治疗要点、用药原则 |
外科护理学内容 |
妇产科护理学 |
妇产科专业疾病的临床表现、治疗要点、用药原则 |
妇产科护理学内容 |
儿科护理学 |
儿科专业疾病的临床表现、治疗要点、用药原则 |
儿科护理学内容 |
社区护理学 |
社区护理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方法等内容 |
社区护理学内容 |
中级主管护师各科目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 考试日期和时间 | |
基础知识 | 5月14日 | 9:00-11:00 |
相关专业知识 | 14:00-16:00 | |
专业知识 | 5月15日 | 9:00-11:00 |
专业实践能力 | 14:00-16:00 |
(责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