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考2015年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师,中大网校为大家整理了相关的复习资料,希望对考生朋友们备考有所帮助!
签订合同
签订合同: 是招标投标工作成果的最终体现
1)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之内签订书面合同。
2)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书面供货合同的内容条款,应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来制定,应是对招、投标文件的补充和完善。
3)中标人不履行与招标人订立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4)招标人不履行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没有提交履约保证金的,应当对中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5)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其他形式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按规定提交;拒绝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项目。
6)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7)对于不具备分包条件或者不符合分包规定的,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或者中标人提出分包要求时予以拒绝。发现中标人转包或违法分包时,要求其改正,拒不改正的,可终止合同,并报请有关行政部门查处。
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
1.2.1 《招标投标法》的意义及主要内容(熟悉)
(1)《招标投标法》的重要意义
1)《招标投标法》是建设项目依法招标的最主要的法律依据;
2)《招标投标法》是我国招标投标领域的基本法,一切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都必须和《招标投标法》相一致;
(2)《招标投标法》的主要内容
《招标投标法》共分六章,六十八条。
第一章为总则,有立法宗旨、适用范围、强制招标范围、招投标活动基本原则及对招投标活动的监督;
第二章至第四章,规定了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定标和签订合同各阶段的行为规则;
第五章规定了违反上述规则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为附则。
1.2.3 建设项目招标代理制度(熟悉)
(1)招标代理机构的性质: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2)招标代理机构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2)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3)有符合规定条件,可以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人选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库。
(3)招标代理机构类别与资格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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