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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复习讲义 结构工程师基础辅导3

发表时间:2010/8/9 15:07:00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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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设法规中的法律关系、法律责任和法律监督

1.建设法规中的法律关系

建设法规中的法律关系由三要素组成:

(1)主体——参与建设方面法律关系的当事人。

(2)内容一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

(3)客体——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事物,如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等活动。《由于建设活动中法律关系主体的广泛性和法规的多样性,因此其法律关系有明确的综合性。

在建设活动中,作为法律关系的权利主体,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也必须行使自己的权利。例如,建设单位有向因过错造成延期竣工的施工单位请求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权利,而这种权利恰恰就是建设单位履行按期完成项目建设计划的义务的保证。如果建设单位放弃请求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权利,不仅使建设单位本身受损失,而且会因延期交付使用,给国家造成损失。所以任何一个组织,当它放弃自己应享有的民事权利时,也应受到国家的干预,甚至受到法律上的制裁。

2.建设法规中的法律责任与制裁

(1)任何法律规范都是由假定、行为规则和制裁三个方面的要素组成的。

假定是指法律关系的主体行为产生的条件和原因。

行为规则是法律规范允许、禁止或要求人们实施的行为。建设法规规定在建设活动 中,哪些是法律允许的合法行为,哪些是法律不允许的、禁止的违法行为。违法行为引起 的法律责任,法律都予以制裁。

制裁是司法机关和国家行政机关根据违法行为产生的法律责任而采取的法律措施。

(2)建设活动中的法律责任有民事法律责任,行政法律责任和刑事法律责任

民事法律责任的产生一定要具备下述三方面的条件:

1)民事违法行为的发生。如不履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义务或基本建设中的侵权行为。

2)违法行为和损害事实的因果关系。行为人只对自己所实施违法行为造成的损害 (财产损失)负责,对于并非自己的违法行为引起的损失,是不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

3)行为人的过错。只有当行为人因自己的过错实施了违法行为,因此行为造成了损害后果,行为人才承担民事法律责任。工程质量不合格,未按合同规定时间提供原材料、设备等都应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行政法律责任主要发生在组织、管理基本建设过程中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实施的违法行 为。不管是管理者、被管理者发生行政过错,如基本建设决策,基本建设计划的制订与实施中的违法行为,都要负行政法律责任。

刑事法律责任是违法行为构成犯罪时所产生的法律责任。

(3)所有的法规都有制裁措施的规定。在民事法律制裁方面,常以工商行政管理机构仲裁方式制裁,不服制裁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当然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行政法律制裁方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建设行政处罚程序暂行规定》等办理。

刑事法律制裁则比照刑法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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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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