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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鉴证师考试《价格政策法规》第五章讲义3

发表时间:2011/10/20 13:12:02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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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校为了广大学员能够顺利通过2012年价格鉴证师考试,特意整理了2012年价格鉴证师有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广大学员有效的复习。

 第二节 农产品价格

除烟叶收购价格实行政府定价外,其他所有农产品价格均实行市场调节价。

一、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

粮食购销价格由市场形成,但在粮价大幅下跌、种粮户利润受到严重损害时可实行最低收购价政策。规定:必要时可由国务院决定对短缺的重点粮食品种在粮食主产区实行最低收购价格。

(2006)粮食最低收购价格是指()

A 批发市场粮食价格

B 大中城市集贸市场成品粮零售价格

C 粮食期货市场交易价格

D 短缺的重点粮食品种在主产区实行的粮食收购价格

答案:D

最低收购价政策范围:

品种范围:稻谷、小麦

地区范围:主产区。

一般情况下,粮食实行市场调节价,价格高于最低收购价水平时,市场定价。低于最低收购价水平时,最低收购预案启动,按照最低收购价收购粮食,引导价格回升。

对于没有纳入最低收购价政策范围的,如因粮食丰收出现价格下跌、卖粮难,可以采用临时收储等措施。

二、烟叶收购价格政策

实行政府定价,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国家定价的烟叶品种主要包括烤烟、白肋烟、香料烟等,烤烟占96%以上。

根据烤烟质量和烘烤技术差异,国家对烤烟实行分等级定价,共设置了上等、中等、下等、低等四大类42个等级,不同等级的收购价格不同。

同时,根据不同产地的情况,将烤烟产区划分为四个价区,同一等级不同价区的收购价格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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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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