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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鉴证师考试辅导:案例分析第六章讲义(2)

发表时间:2011/11/3 11:59:18 来源:互联网 点击关注微信:关注中大网校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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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校为了广大学员能够顺利通过2012年价格鉴证师考试,特意整理了2012年价格鉴证师考试《价格鉴证案例分析》辅导讲义,希望可以帮助广大学员有效的复习。

 案例十七

本案例中:

1.市场法的选择考虑到了收购价格已经是市场调节,所以可以用市场法。

2.价格鉴定过程中,对含水量进行检验,送往农业技术推广站,这是允许的鉴定机构。

3.对自然水向标准水的换算很必要的环节,否则有误差。

4.计算市场价格时,找到了平均市场价,注意单位的换算。

案例十八

本案例中:

1.价格鉴定标的是直接经济损失。注意相应的价格定义。

2.思路:先算出假种子的数量,比例;再根据总共的大棚用种量和温室用种量算出分别其中假种子在大棚和温室中的用种量;根据用种量算出假种子在大棚和温室的播种面积;再根据亩产量算出总产量;最后根据每个品种的销售价,乘以总产量算出实际收入;最终和理论上没有假的去比较得出损失额。

3.鉴定过程过长,应该附以鉴定结论书。

案例十九

1.限定条件中提及收益稳定,且收入能获得,这是进行收益法计算的基础。

2.附件中没有提及以获得国家计委直属价格鉴证机构授权,程序上不符合规定,因为这是跨省纠纷。

3.价格因素分析中2000年批发价5-7元,之后很长时间6-8没有给出足够的理由。

4.计算过程分段计算,每段中先求出每株收入,再求出每株费用,乘以每一时期的株树得出净收益,再套有限年期的公式。

5.注意11-20年和21-30年的计算要考虑折现。

6.此处选用30年,但未考虑租期是否超过3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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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中大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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