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房地产经纪人考试简介
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包括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和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国家对房地产经纪人员实行职业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凡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人员,必须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员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生效。取得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是进入房地产经纪活动关键岗位和发起设立房地产经纪机构的必备条件。取得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是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的基本条件。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房地产经纪活动。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命题并组织考试的制度。建设部负责拟定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大纲。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大纲。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房地产管理局,按照国家确定的考试大纲和有关规定,在本地区组织实施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
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建设部统一格式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经纪人协理从业资格证书》。该证书在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
附: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相关政策法规
《房地产经纪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与《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2018年房地产经纪人协理考试由原来的一年一次改为一年两次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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