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为2012年中级经济师考试商业专业知识与实务第十二章商品流通企业财务管理第四节商品流通企业利润分配管理的学习笔记,希望本文能够帮助您更好的全面学习2012年经济师考试的相关重点!!
第四节 商品流通企业利润分配管理
一、利润分配概述
(一)利润分配的顺序
根据《公司法》等的规定,企业当年实现的净利润,一般应按如下顺序分配:
1.提取法定公积金:
比例:公司制企业的法定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的10%的比例提取(非公司制企业也可按照超过10%的比例提取)。
计算基数时,不应包括企业年初未分配利润。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法定公积金。
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2.提取任意公积金:提完法定公积金之后,如果公司同意,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非公司制企业经类似权力机构批准也可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3.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股利: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之后,剩下的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的除外;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二)股利支付程序
股份有限公司向股东支付股利,其过程主要经历:股利宣告日、股权登记日、股利支付日。
1.股利宣告日:董事会将股利支付情况予以公告的日期。
2.股权登记日:有权领取股利的股东有资格登记截止日期。
3.除息除权日:即领取股利的权利与股票分离的日期。在除息日之前购买的股票才能领取本次股利。
4.股利支付日:发放股利的时间。
假定大同煤业在2010年7月20日发布公告:“大同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5.30元(含税)。扣税后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77元。本公司将于8月10日将上述股利支付给已在2010年7月28日登记为本公司股东的人士。此例中:
股利宣告日:2010年7月20日
股权登记日:2010年7月28日
除息除权日:2010年7月29日
股利支付日:2010年8月10日
(三)股利支付方式
1.现金股利:股利支付的主要方式。这种方法可以使大多数投资者得到现金,显得实惠。但是增加了公司的现金流出量,增加了企业的支付压力,在特殊情况下,有悖于留存现金用于企业投资与发展的初衷。因此,采用现金股利时,企业应当具备两个条件:第一,企业要有足够的未分配利润;第二,企业要有足够的现金。
2.财产股利:是以现金以外的其他资产支付的股利,主要是以公司所拥有的其他的有价证券作为股利支付给股东。
3.负债股利:是以负债方式支付的股利,通常以公司的应付票据支付给股东,有时也发放公司债券的方式支付股利。
财产股利和负债股利实际是现金股利的替代,目前我国实践中很少使用。
4.股票股利:是公司以增发股票作为股利的支付方式,我国实务中常称其为“红股”。股票股利对公司而言,并没有现金流出,只是将公司的留存收益转化为股本和资本公积。但股票股利会增加流通在外的股票数量,同时降低股票的每股价值。例如原本20元,共有10股;如果10股送10股的话,那么,现在变成了10元/股,但是你手中持有的股数变成了20股,所以总数还是200元,没有变化。
二、股利分配政策
(一)剩余股利政策
1.定义:是指公司在有良好的投资机会时,根据目标资本结构,测算出投资所需的权益资本额,先从盈余中留用,然后将剩余的盈余作为股利来分配,即净利润首先满足公司的资金需要,如果有剩余,就派发股利;如果没有剩余,则不派发股利。
2.优点:留存收益优先保证在投资的需要,有助于降低再投资的资本成本,保持最佳的资本结构,实现企业价值的长期最大化。
3.缺点:股利发放额每年随着投资机会和盈利水平的波动而波动,不利于投资者安排收入和支出,也不利于公司树立良好的形象,一般适用于公司的初创阶段。
【例题·教材例题】某公司2010年提取了公积金后的税后净利为800万元,2011年的投资计划所需资金700万元,公司的目标资本结构为自有资本占60%,借入资本占40%。则按照目标资本结构和剩余股利政策的要求,该公司向投资者分红的数额为多少?
『正确答案』公司投资方案所需的自有资本数额为:
700×60%=420(万元)
按照剩余股利政策的要求,该公司向投资者分红数额为:800-420=380(万元)
(二)固定或稳定增长的股利政策
1.定义:指公司将每年派发的股利额固定在某一特定水平或是在此基础上维持某一固定比率逐年稳定增长。即较长时间内分期支付固定的股利额,不随企业经营状况的变化而变化。除非企业预期未来收益将会有显著地、不可逆转的增长而提高股利发放额。采用这种方式的公司,大都是属于收益比较稳定的或正处于成长期的公司。
2.优点:
(1)树立良好的形象,有利于股价稳定,增加投资者对公司的信心;
(2)有利于投资者安排收入与支出,特别是对那些对股利有很强依赖性的股东更是如此。
3.缺点:股利与企业盈利能力脱节,尤其是当企业盈利能力下降时,如果仍然支付较高的股利,容易引起公司资金短缺,导致财务状况恶化。
(三)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
1.定义:指公司每年按固定的股利支付率从净利润中支付股利。这一政策适用于那些处于稳定发展且财务状况也比较稳定的公司。
2.优点:保持股利和利润间一定比例关系,体现风险投资与风险收益的对等。
3.缺点:由于股利波动,给外界造成公司经营不稳定的印象,不利于股票价格的稳定与上涨。
(四)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
1.定义:指公司每年按一个事先设定的较低的正常股利数额向股东支付正常股利,当企业年景好的时候,盈利有较大幅度增加时,再根据实际需要,向股东发放一些额外股利。该政策适用于那些盈利会随着经济周期而波动较大的公司或者盈利与现金流量很不稳定的公司。
2.优点:具有较大的灵活性,可给企业较大的弹性。这种方法比正常股利的数额相对较低,因此给企业留存一定的投资的灵活性。当企业盈利较低时,不会带来财务压力;当企业盈利较好时,又可以多发放股利,带动股价上扬。
3.缺点:公司盈余的波动使得额外股利不断变化,造成分派的股利不同,容易给投资者收益不稳定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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